金房能源(0012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领誉基石、马鞍山信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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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8:35:4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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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金房能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领誉基石、马鞍山信裕)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金房能源
股票代码:0012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社区赤湾一路10号山灵数码A栋C120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诺德中心35F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信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姥桥镇中飞大道277号台商科技大厦3楼30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诺德中心35F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7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
动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马鞍山信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领誉
基石 | 指 |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马鞍
山信裕 | 指 |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马鞍山信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市公司、金房能源、公
司 | 指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1210)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 | 指 | 人民币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领誉基石
企业名称: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社区赤湾一路 10号山灵数码 A栋C120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王启文
注册资本:370,7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DC6MXY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6日
经营期限:2016年05月26日至2030年02月20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诺德中心35F
(二)马鞍山信裕
企业名称: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信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姥桥镇中飞大道 277号台商科技大厦 3楼3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王启文
注册资本:12,144.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T1PHL0P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31日
经营期限:2018年08月31日至2028年08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诺德中心35F
(三)领誉基石及马鞍山信裕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领誉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信裕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领誉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信裕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领誉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信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668号南山金融大厦10层A、B单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乌鲁木齐昆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启文)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0万元 |
成立时间 | 2016年11月11日 |
经营期限 | 2016年11月11日至2036年11月10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P1KR5G |
企业类别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
及其它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股权投资(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王启文 | 男 | 中国 | 深圳市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票代码 | 公司名称 | 上市地点 | 持股情况 |
1 | 301366.SZ |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 | 持股5.75% |
注:如无特别说明,以上持股情况只考虑普通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2025年4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715,1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90%)的股东领誉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信裕计划在公告披露日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20,3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0%)。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 1,306,77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 2,613,54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若本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前述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增持或减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领誉基石 | 合计持有股份 | 5,515,394 | 4.22% | 5,604,805 | 3.5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515,394 | 4.22% | 5,604,805 | 3.5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马鞍山信裕 | 合计持有股份 | 2,199,760 | 1.68% | 2,235,752 | 1.4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99,760 | 1.68% | 2,235,752 | 1.4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合计 | 7,715,154 | 5.90% | 7,840,557 | 5.00% | |
注:
1.2025年 6月 9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 2股,转增前总股本 130,677,230股,转增后总股本 156,812,676股,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以转增前总股本 130,677,230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以转增后总股本156,812,676股计算。
2.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为4.999951%。
二、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279,200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7,840,557股,持股比例为 4.99995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领誉基石 | 集中竞价 | 2025年5月19日-
2025年7月31日 | 15.04 | 914,540 | 0.65% |
马鞍山信裕 | | | | | |
| | | 15.04 | 364,660 | 0.25% |
三、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议和批准。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质押、冻结以及被查封等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所述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增减持
金房能源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
金房能源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马鞍山信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7月31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
股票简称 | 金房能源 | 股票代码 | | 0012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
山信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 | 领誉基
石 |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
道赤湾社区赤湾一路10号山灵数
码A栋C120 |
| | | 马鞍山
信裕 | 注册地址:马鞍山市郑蒲港新
区姥桥镇中飞大道277号台商
科技大厦3楼301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上市公司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及实施股份回购并注销事项导致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动)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份比例 | 领誉基石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5,515,394股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130,677,230股
的4.22% | | |
| 马鞍山信裕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2,199,760股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130,677,230股
的1.68%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领誉基石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5,604,805股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156,812,676股
的3.57% | | |
| 马鞍山信裕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2,235,752股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156,812,676股
的1.43%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7月31日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 | 是□
否√(不适用)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继续增持 | 是□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 除本报告所述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增减
持金房能源股份的情况。 | | |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马鞍山信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7月3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