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301489):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8:41:07 中财网
原标题:思泉新材: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6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7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441A017921号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泉新材)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是思泉新材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程序的基础上对思泉新材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思泉新材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思泉新材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思泉新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思泉新材本次申请发行新股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3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1,442.0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1.66元。截至 2023年 10月 1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600,751,114.44元,扣除发行费(不含税)67,379,947.49元,募集资金净额 533,371,166.9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 [2023]第441C000480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存放金额[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非预算单位
有限公司东莞企石 44050177750800001870 549,807,419.93 7,114,477.24 专用存款账户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非预算单位
8110901012601659813 3,564,813.54
公司东莞石龙支行 专用存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非预算单位
深圳分行深南中路 79130078801800001892 438,255.37
专用存款账户
支行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 非预算单位
769905911110828 2,572.32
松山湖支行 专用存款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非预算单位
有限公司东莞塘厦 641829468 0.03
专用存款账户
支行
合 计 549,807,419.93 11,120,118.50
[注] 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1,643.63万元系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1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见附件 1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 
发行费 
其中:券商已扣承销费(不含税) 
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部分 
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部分 
券商已扣承销费税额 
募集资金净额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减:募投项目投入
 减:支付发行费
 加:利息收入
 减: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余额
 加: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应结余募集资金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差异 
4.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3年 11月 29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上述金额。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 2024年 11月 29日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上述金额。

(2)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2,439.31万元投资建设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 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2.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9,703.8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 504.85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事项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441A019020号)。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3年 11月 29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已到期并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7月 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 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4年 7月 9日、2024年 7月 16日分别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人民币 5,000.00万元、人民币 3,000.00万元。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尚未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人民币 8,000.00万元,到期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53,337.12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5,742.51万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7,594.6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14.2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投入募投项目中。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2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见附件 2
八、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30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5年6月30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53 ,337.12 募集资金总额:45 ,742.5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 ,858.63 2023年: 8, 988.63 2024年: 2025年1-6月: 4, 895.25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或截止日项目 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实际投资金 额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实际投资金 额  
1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 (一期)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 (一期)26 ,997.8126 ,997.8125 ,148.1426 ,997.8126 ,997.8125 ,148.14- 1,849.672025年10月18日
2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 200.008, 200.004, 894.378, 200.008, 200.004, 894.37- 3,305.632025年10月18日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 ,100.0012 ,100.0012 ,100.0012 ,100.0012 ,100.0012 ,100.00-不适用
4超募资金超募资金 6, 039.313, 600.00 6, 039.313, 600.00- 2,439.31不适用
4-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600.003, 600.00 3, 600.003, 600.00-不适用
4-2超募资金-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 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超募资金-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 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 2, 439.31- 2, 439.31-- 2,439.312027年4月13日
合计47 ,297.8153 ,337.1245 ,742.5147 ,297.8153 ,337.1245 ,742.51- 7,594.61  
注1:表中所列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分别为-1,849.67万元、-3,305.63
万元、-2,439.31万元,系该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5年6月30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 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 益备注  
序号 项目名称         
    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   
1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 (一期)不适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 7,131.63万元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1
2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2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3
4超募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3
4-2超募资金-石墨烯&合成石墨垂 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1
注1: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与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尚在建设期,暂未产生效益;
注2: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新材料产品的研发能力与工艺水平,不涉及具体产品生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补充流动资金系为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张所带来的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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