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300103):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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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8:41:0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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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达刚控股: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风险提示 ··························································································· 3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序言 ····················································································· 6
第三节 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 ······························································· 7
一、财务顾问承诺 ········································································· 7
二、财务顾问声明 ········································································· 7
第四节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9
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 9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 9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 9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核查 ····· 26 五、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的核查 ·················································· 26
六、对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的核查 ······················· 28 七、对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的核查 ··· 29 八、对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及合法性的核查 ··································· 30
九、对是否已对收购过渡期间保持上市公司稳定经营作出安排,该安排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核查 ···································································· 31
十、对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的核查 ··································· 31
十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 32 十二、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核查 ··································· 34
十三、对收购标的设定其他权利及其他补偿安排情况的核查 ················· 38 十四、对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核查 ········································· 38
十五、对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 ··································· 40
十六、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41 十七、第三方聘请情况说明 ··························································· 44
十八、结论性意见 ······································································· 44
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孙建西拟将其持有的 34,936,11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1%)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陈可实际控制的曼格睿。同时,孙建西和李太杰拟分别将其所持 49,705,474股上市公司股份和 8,106,916股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57,812,39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8.2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陈可行使。通过上述安排,曼格睿及陈可实际控制
达刚控股 29.20%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陈可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上市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孙建西持有上市公司 84,641,58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65%,其中所持上市公司 23,000,000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4%)存在质押的情形,所持上市公司 9,522,403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0%)存在冻结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孙建西委托表决权的 49,705,4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5%)中,23,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9,522,403股处于冻结状态,且冻结股份中的 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9%)已被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司法拍卖已完成竞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若本次交易完成交割,曼格睿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1%的股份,陈可接受委托控制上市公司 18.20%的表决权,陈可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29.20%的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委托表决权股份存在因司法拍卖或被质权人行使权利而导致被动减持的风险,进而可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表决权比例被动降低。
又鉴于,截至 2025年 7月 23日,上市公司股东英奇(杭州)企业总部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44,471,79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00%),上述情况可能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为保障本次权益变动的顺利实施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孙建西于2024年 10月 24日出具了《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 “1.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委托表决权期间,承诺人不会以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为目的直接或间接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会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协助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以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2.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成立并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陈可先生书面同意,承诺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变更、撤销及终止本承诺函。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将积极解决标的股份的现有权利限制情况,避免标的股份被执行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不稳定。”
二、被动减持违反《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风险
《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8个月内不得转让。”
鉴于孙建西委托表决权的 49,705,4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5%)中,23,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9,522,403股处于冻结状态,两项权利限制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4%,且冻结股份中的 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9%)已被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截至本核查签署日,本次司法拍卖已完成竞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因此,上述股份存在因司法拍卖或被质权人行使权利而导致被动减持的风险,届时相关主体可能因被动减持而被监管机构认定违反《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核查意见中的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
达刚控股 指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收购人 指 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可 曼格睿、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陈可
一致行动人 指 孙建西、李太杰(除单独注明姓名外)
碳禾能源 指 碳禾(浙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恩科星 指 浙江恩科星电气有限公司
西安大可 指 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众德环保 指 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大可环保 指 大可环保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金祥远舵叁号 指 金祥远舵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为孙建西将其持有的34,936,110股上市
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1%)通过协议转
让的方式转让给曼格睿。同时,孙建西女士、李太杰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先生将其持有的 57,812,39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的 18.20%)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
陈可行使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 《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指
四次修订稿)》 (第四次修订稿)》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
达刚控股集
本核查意见、本财务顾问核
指 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
查意见
稿)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格式准则第 15号》 指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格式准则第 16号》 指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财务顾问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元/股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元/股 注:本核查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序言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15号》《格式准则第 16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财务顾问接受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担任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对本次权益变动行为进行核查并出具财务顾问意见。
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经过审慎的尽职调查,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权益变动行为的基础上,就本次权益变动行为及相关披露文件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广大投资者及有关各方参考。
第三节 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
一、财务顾问承诺
(一)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公告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财务顾问已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公告文件进行核查,确信公告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三)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机构的规定,有充分理由确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本财务顾问就本次权益变动所出具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已提交其内核机构审查,并获得通过。
(五)本财务顾问在担任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内部防火墙制度,除权益变动方案操作必须的与监管部门沟通外,未泄漏与权益变动相关的尚未披露的信息。
(六)本财务顾问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权益变动后的持续督导事宜,已经依照相关法规要求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
二、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出具本报告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均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二)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旨在就《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相关内容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内容仅限《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正文所列内容,除非中国证监会另有要求,并不对与本次权益变动行为有关的其他方面发表意见。
(三)政府有关部门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报告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同时,本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财务顾问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仅供本次权益变动事宜报告作为附件使用。未经本财务顾问书面同意,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也不得被任何第三方使用。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满足交易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的先决条件,并经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实施交割。本次权益变动能否顺利通过合规性确认,以及最终交割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上市公司公告全文和备查文件。
第四节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编制的《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权益变动方式、资金来源、后续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其他重大事项、备查文件、相关声明以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附表。
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进行了审阅及必要核查,就其披露内容与《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15号》《格式准则第 16号》等信息披露要求相比对,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未见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看好上市公司发展前景及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现状之目的,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机构决策,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上市公司发展成果。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相违背。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主体资格的核查
1、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主体资格的核查
(1)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曼格睿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经营场所 |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星村公路 700号(上海新海经济开发区)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嘉兴智慧创业园 9号楼 B座 501室 |
联系电话 | 1532530****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陈可 |
出资额 | 12,01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3年 11月 2日 |
营业期限 | 2023年 11月 2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230MAD3P85X3F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项目策划
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
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曼格睿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碳禾(浙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2,000.00 | 99.92 |
2 | 陈可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0.08 |
合计 | / | 12,010.00 | 100.00 | |
(3)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曼格瑞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陈可,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25271978********,长期居住地为浙江省嘉兴市。2015年 10月至今任嘉兴智行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 11月至今任碳禾能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 11月至今任曼格睿执行事务合伙人。
(4)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碳禾能源系曼格睿的有限合伙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碳禾(浙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南路 36号 10幢 501室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昌盛南路 36号 9幢 B厅 501室 | |
联系电话 | 1532530**** | |
法定代表人 | 陈可 | |
注册资本 | 11961.0659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21年 11月 25日 | |
营业期限 | 2021-11-25至 9999-09-09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01MA7CLA694F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
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
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通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运
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
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陈可 | 75.2441% |
| 海宁开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4.7559% |
2、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主体资格的核查
(1)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陈可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陈可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325271978********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住权 | 否 |
(2)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陈可最近五年任职情况如下:
序
号 | 任职时间 | 任职单位 | 任职单位主营业务 | 职务 | 持股比例 |
1 | 2015年 10
月至今 | 嘉兴智行物联网技
术有限公司 | “闪开”电动车充电
物联网平台运营服
务 | 执行董事,经
理 | 39.55%(直
接持股) |
2 | 2018年 09
月至今 | 时甄(上海)科技有
限公司 | 超充电池业务 | 执行董事 | 39.55%(间
接持股) |
3 | 2020年 02
月至今 | 海南闪开科技有限
公司 | 电动车充电桩海南
区域运营业务 |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 | 39.47%(间
接持股) |
4 | 2021年 11
月至今 | 智威行(上海)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销售及运营业务 | 董事 | 19.77%(间
接持股) |
5 | 2021年 11
月至今 | 碳禾(浙江)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 光伏电站及储能系
统开发和 EPC业务 | 执行董事,经
理 | 75.24%(直
接持股) |
6 | 2022年 01
月至今 | 鹤壁智闪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安装及运维业务 |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 | 39.55%(间
接持股) |
7 | 2022年 02
月至今 | 光行宝(浙江)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动自行车光动能
后尾箱研发和销售
业务 | 执行董事,总
经理 | 63.73%(直
接 +间接持
股) |
8 | 2022年 08
月至今 | 碳禾(南通)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 项目型公司,用于江
苏南通分布式光伏
业务 | 执行董事 | 75.24%(间
接持股) |
9 | 2022年 08
月至 2025
年 07月 | 云南闪源新能源科
技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型公司,用于昆
明新能源汽车充电
桩业务 | 执行董事,经
理 | 39.55%(间
注
5
接持股) |
10 | 2022年 08
月至 2024
年 12月 | 恩瑞特(上海)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用于碳禾上海自贸
区业务 | 执行董事 | 75.24%(间
注
4
接持股) |
11 | 2023年 06
月至今 | 浙江力能进出口有
限公司 | 东南亚电摩超充系
统研发、销售和运营
业务 |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 39.47%(间
接持股) |
12 | 2023年 08
月至今 | 浙江新闪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 全国新能源汽车充
电桩销售及运营业
务 | 执行董事 | 39.47%(间
接持股) |
13 | 2023年 08
月至今 | 嘉兴雨林机械设备
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光储充一体化车棚
业务 | 执行董事 | 39.55%(间
接持股) |
14 | 2024年 05
月至今 | 浙江新灯科技有限
公司 | 智慧照明物联网平
台运营业务 | 经理、董事 | 39.47%(间
接持股) |
15 | 2024年 05
月至今 | 山东新灯科技有限
公司 | 项目型公司,用于山
东智慧照明节能业
务 |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 39.47%(间
接持股) |
16 | 2024年 06
月至今 | 嘉兴闪烁科技有限
公司 | 物联网技术服务业
务 | 执行董事、经
理 | 39.55%(间
接持股) |
17 | 2024年 09
月至今 | 浙江闪动科技有限
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务 | 经理、董事 | 39.55%(间
接持股) |
18 | 2023年 03
月至今 | 上海海韵迪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持股平台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10.00%(直
接持股) |
19 | 2022年 06
至今 | 上海极运宁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持股平台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0.21%(直接
持股) |
20 | 2022年 06
月至今 | 嘉兴斯瀚威明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持股平台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0.28%(直接
持股) |
21 | 2023年 11
月至今 | 上海曼格睿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投资平台,尚未开展
实际业务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75.26%(直
接 +间接持
股) |
22 | 2020年 5
月至 2024
年 1月 | 闪开融资租赁(云
南)有限公司 | 未开展具体业务 |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 39.55%(间
接持股)注 1 |
23 | 2019年 1
月至 2021
年 8月 | 时甄(嘉兴)科技有
限公司 | 电动自行车快充业
务 | 执行董事、经
理 | 39.55%(间
接持股)注 2 |
24 | 2020年 8
月至 2022
年 5月 | 闪开(杭州)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直营、销售及运营业
务 |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 39.55%(间
接持股)注 3 |
25 | 2023年 10
月至 2023
年 11月 | 浙江恩科星电气有
限公司 | 充电桩研发生产制
造 | 执行董事、经
理 | 24.14%(直
接持股) |
26 | 2024年 8
月至今 | 嘉兴瑞歆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持股平台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0.03%(直接
持股) |
27 | 2024年 8
月至今 | 嘉兴睿亚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持股平台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0.03%(直接
持股) |
28 | 2021年 7
月至 2024
年 10月 | 上海群以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持股平台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无 |
29 | 2025-02至
今 | 嘉兴闪拓科技有限
公司 | 充电桩运营业务 | 经理、董事 | 39.55%(间
接持股) |
30 | 2025-02至
今 | 嘉兴闪念科技有限
公司 | 充电桩运营业务 | 经理、董事 | 39.55%(间
接持股) |
31 | 2025-02至
今 | 嘉兴闪现科技有限
公司 | 充电桩运营业务 | 经理、董事 | 39.55%(间
接持股) |
32 | 2025-02至
今 | 嘉兴闪悦科技有限
公司 | 充电桩运营业务 | 经理、董事 | 39.55%(间
接持股) |
33 | 2025-04至
今 | 嘉兴新擎科技有限
公司 | 充电桩运营业务 | 经理、董事 | 39.55%(间接
持股) |
34 | 2025-02至
今 | 嘉兴闪创科技有限
公司 | 充电桩运营业务 | 经理、董事 | 39.55%(间
接持股) |
35 | 2025-01至
今 | 嘉兴新享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 拟开展共享电单车
业务 | 董事 | 39.55%(间
接持股) |
36 | 2025-04至
今 | 嘉兴闪安科技有限
公司 | 充电桩运营业务 | 经理、董事 | 39.55%(间
接持股) |
37 | 2024-12至
今 | 嘉兴腾闪科技有限
公司 | 充电桩运营业务 | 经理、董事 | 39.55%(间
接持股) |
38 | 2025-02月
至今 | 嘉兴闪光科技有限
公司 | 充电桩运营业务 | 经理、董事 | 39.55%(间
接持股) |
39 | 2024-06
至今 | 嘉兴斯诚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持股平台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99%(直接持
股) |
40 | 2025-04月
至今 | 嘉兴铭拓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持股平台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99.01%(直
接持股 +间
接持股) |
41 | 2025-04月
至今 | 嘉兴锦途企业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 暂未开展业务 | 经理、董事、
财务负责人 | 99%(直接持
股) |
42 | 2025-05月
至今 | 浙江锐启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持股平台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99%(直接持
股) |
43 | 2025-06月
至今 | 嘉兴闪电充科技有
限公司 | 充电桩运营业务 | 经理,董事 | 39.55%(间
接持股) |
44 | 2025-06月
至今 | 嘉兴巷电科技有限
公司 | 充电桩运营业务 | 经理,董事 | 39.55%(间
接持股) |
注 1:闪开融资租赁(云南)有限公司已于 2024年 1月 30日注销。
注 2:时甄(嘉兴)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21年 8月 23日注销。
注 4:恩瑞特(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24年 12月 5日注销。
注 5:云南闪源
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已于 2025年 7月 30日注销。
3、对一致行动人主体资格的核查
(1)一致行动人孙建西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核查意见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孙建西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孙建西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6205021955******** |
住所 | 西安市雁塔区**** |
通讯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住权 | 否 |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孙建西最近五年任职情况如下:
序
号 | 任职时间 | 任职单位 | 职务 | 任职单位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1 | 2007年 12
月至 2024
年 4月 | 达刚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最近五
年) | 公路机械设备的开
发、研制、销售及
技术咨询、服务。 | 直接持股
26.65% |
2 | 2016年5月
至今 | 深圳前海安鑫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
理 | 股权投资管理,受
托资产管理。 | 直接持股
65% |
3 | 2020年7月
至 2024年
11月 | 江苏达刚设备租
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机械设备租赁 | 间接持股
26.65% |
4 | 2018年9月
至 2023年 3
月 | 陕西达刚筑路环
保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设备销售 | 间接持股
26.65% |
5 | 2015年3月
至 2020年 1
月 | 深圳市南建空港
设施技术咨询有
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任职期间未实际开
展经营 | 未持股 |
(2)一致行动人李太杰基本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李太杰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李太杰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6101131935******** |
住所 | 西安市雁塔区**** |
通讯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住权 | 否 |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李太杰最近五年任职情况如下:
序
号 | 任职时间 | 任职单位 | 职务 | 任职单位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1 | 2018年 10
月至 2024
年 4月 | 达刚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路机械设备的开发、研制、
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 直接持股
2.55% |
2 | 2013年 6
月至 2020
年 1月 | 深圳市南建空港
设施技术咨询有
限公司 | 总经理 | 任职期间未实际开展经营 | 未持股 |
4、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2024年 10月 18日,孙建西、李太杰与陈可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2024年 10月 24日,陈可与孙建西、李太杰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5年 6月 5日,陈可与孙建西、李太杰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上述协议约定孙建西和李太杰拟分别将其所持 49,705,474股上市公司股份和 8,106,916股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57,812,39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8.2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陈可行使。在表决权委托期间,孙建西、李太杰与陈可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同时,孙建西与李太杰为夫妻关系,双方构成一致行动人;曼格睿为陈可实际控制的主体,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的核查
1、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曼格睿的股权结构如下: 陈可为曼格睿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有曼格睿 0.08%的出资额,负责曼格睿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外代表曼格睿。碳禾能源为曼格睿有限合伙人,直接持有曼格睿 99.92%的出资额。陈可持有碳禾能源 75.24%的股权,为碳禾能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曼格睿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可。
2、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一致行动人为自然人,不涉及股权结构。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主营业务情况及财务状况核查 曼格睿成立于 2023年 11月 2日,为投资持股平台,尚未开展具体经营活动,无财务数据。曼格睿为有限合伙企业,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陈可。
一致行动人为自然人,不涉及财务数据。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核查 1、截至本核查意见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曼格睿不存在控制其他核心企业的情况。
2、截至本核查意见书签署日,除曼格睿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可控制的主要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持股方式 | 主营业务 |
1 | 碳禾(浙江)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 11,961.0659万元
人民币 | 75.24% | 直接持股 | 分布式光伏
电站及储能
系统开发和
EPC业务 |
2 | 上海海韵迪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500万元人民币 | 10.00% | 直接持股 | 持股平台 |
3 | 上海极运宁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471万元人民币 | 0.21% | 直接持股 | 持股平台 |
4 | 光行宝(浙江)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1,000万元人民
币 | 63.73% |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 电动自行车
光动能后尾
箱研发和销
售业务 |
5 | 嘉兴斯瀚威明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1万元人民币 | 0.28% | 直接持股 | 持股平台 |
6 | 嘉兴智行物联网技术有限
公司 | 170.6614万元人
民币 | 39.55% |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 “闪开”电动
车充电物联
网平台运营
服务 |
7 | 碳禾(南通)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 5,000万美元 | 75.24%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江苏南
通光伏业务 |
8 | 欣碳(嘉兴)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 2,000万美元 | 75.24%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嘉兴光
伏电站项目 |
9 | 欣碳(林州)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 1,655万元人民
币 | 75.24%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林州光
伏电站项目 |
10 | 东台烁阳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 1,000万元人民
币 | 75.24%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东台光
伏电站项目 |
11 | 萧县康一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75.24%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萧县光
伏电站项目 |
12 | 黄山环智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 100万元人民币 | 75.24%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黄山光
伏电站项目 |
13 | 宿迁昱能光伏电力有限公
司 | 100万元人民币 | 75.24%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宿迁光
伏电站项目 |
14 | 滁州典景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 100万元人民币 | 75.24%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滁州光
伏电站项目 |
15 | 怡致(绍兴)新能源有限
公司 | 50万元人民币 | 75.24%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绍兴光
伏电站项目 |
16 | 碳禾(东营)新能源有限
公司 | 50万元人民币 | 75.24%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东营光
伏电站项目 |
17 | 怡致(丽水)新能源有限
公司 | 50万元人民币 | 75.24%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丽水光
伏电站项目 |
18 | 碳禾(杭州)新能源有限
公司 | 50万元人民币 | 75.24%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杭州光
伏电站项目 |
19 | 衡阳碳禾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 50万元人民币 | 75.24%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衡阳光
伏电站项目 |
20 | 温州贰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万元人民币 | 75.24%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温州光
伏电站项目 |
21 | TanHoo Technology (HK)
Limited | 1万元港币 | 75.24% | 间接持股 | 光伏发电设
备租赁,储能
和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
售 |
22 | 碳禾联能(江苏)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 3,335万美元 | 71.48% | 间接持股 | 光伏电站及
储能电站业
务 |
23 | 浙江闪动科技有限公司 | 1,250万元人民
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务 |
24 | 时甄(上海)科技有限公
司 | 1,111.111万元人
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超充电池业
务 |
25 | 云南闪源新能源科技开发
有限公司 | 1,000万元人民
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昆明新
能源汽车充
电桩业务 |
26 | 浙江力能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0万元人民
币 | 39.47% | 间接持股 | 东南亚电摩
超充系统研
发、销售和运
营业务 |
27 | 嘉兴闪烁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物联网技术
服务业务 |
28 | 鹤壁智闪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 1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安装
及运维业务 |
29 | 嘉兴雨林机械设备租赁服
务有限公司 | 1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光储充一体
化车棚业务 |
30 | 海南闪开科技有限公司 | 1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电动自行车
及新能源汽
车充电桩海
南区域运营
业务 |
31 | 嘉兴时甄网络技术有限公
司 | 1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闪开生活商
城业务 |
32 | 浙江新闪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 1,000万元人民
币 | 39.47% | 间接持股 | 全国新能源
汽车充电桩
销售及运营
业务 |
33 | 浙江新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万元人民
币 | 39.47% | 间接持股 | 智慧照明物
联网平台运
营业务 |
34 | 山东新灯科技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39.47% | 间接持股 | 项目型公司,
用于山东智
慧照明节能
业务 |
35 | 嘉兴锦帆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200万元人民币 | 39.15% | 间接持股 | 员工持股平
台 |
36 | 嘉兴恒悦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200万元人民币 | 39.15% | 间接持股 | 员工持股平
台 |
37 | 嘉兴悦信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100万元人民币 | 39.15% | 间接持股 | 员工持股平
台 |
38 | 嘉兴智程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100万元人民币 | 39.15% | 间接持股 | 员工持股平
台 |
39 | 嘉兴瑞歆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2401.7万元人民
币 | 0.03% | 直接持股 | 投资持股平
台 |
40 | 嘉兴睿亚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4178.3万元人民
币 | 0.03% | 直接持股 | 投资持股平
台 |
41 | 嘉兴闪悦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充电桩运营
业务 |
42 | 嘉兴闪安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充电桩运营
业务 |
43 | 嘉兴闪念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充电桩运营
业务 |
44 | 嘉兴新擎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充电桩运营
业务 |
45 | 嘉兴闪创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充电桩运营
业务 |
46 | 嘉兴闪现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充电桩运营
业务 |
47 | 嘉兴闪拓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充电桩运营
业务 |
48 | 嘉兴闪光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充电桩运营
业务 |
49 | 嘉兴腾闪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充电桩运营
业务 |
50 | 浙江恒充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 1000万元人民币 | 39.47% | 间接持股 | 拟开展充电
桩运营业务 |
51 | 嘉兴新享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31.64% | 间接持股 | 拟开展共享
电单车业务 |
52 | 嘉兴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10万元人民币 | 99% | 间接持股 | 持股平台 |
53 | 嘉兴铭拓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2500万元人民币 | 99.01% |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 持股平台 |
54 | 嘉兴锦途企业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 100万元人民币 | 99% | 直接持股 | 暂未开展业
务 |
55 | 浙江锐启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1000万元人民币 | 99% | 直接持股 | 持股平台 |
56 | 嘉兴闪电充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充电桩运营
业务 |
57 | 嘉兴巷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39.55% | 间接持股 | 充电桩运营
业务 |
3、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孙建西、李太杰合计持有
达刚控股92,748,500股股票(占
达刚控股股份总数的 29.20%)。除
达刚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外,李太杰不存在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孙建西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