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30010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8:41:10 中财网

原标题:达刚控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 :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达刚控股
股票代码 : 3001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星村公路 700号(上海新海经济开发区)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嘉兴智慧创业园 9号楼 B座 5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陈可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一致行动人 : 孙建西
住所 : 西安市雁塔区****
通讯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一致行动人 : 李太杰
住所 : 西安市雁塔区****
通讯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权益变动性质 : 增加(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修订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24年10月28日公告了《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 2024年11月20日公告了《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了《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次修订稿)》、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次修订稿)》。

现基于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事项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进行修订,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根据法院裁定司法拍卖的进展及英奇(杭州)企业总部管理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对风险提示等部分进行修订
详见本报告书之“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部分。

二、更新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可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要关联企业情况以及一致行动人涉及的重大民事诉讼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三、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公司未清偿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四、更新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四节 资金来源”。

五、更新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数据
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下文楷体加粗部分。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陈可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且双方互为一致行动人;同时,孙建西、李太杰因表决权委托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

二、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准则第 15号》《信息披露准则第16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并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修订说明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 3
风险提示 ··························································································· 5
释 义 ······························································································ 7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8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 2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28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47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49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52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56
第八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59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 60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6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63
一致行动人声明 ················································································ 64
一致行动人声明 ················································································ 65
财务顾问声明 ··················································································· 66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附表 ·································· 70


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孙建西拟将其持有的 34,936,11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1%)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陈可实际控制的曼格睿。同时,孙建西和李太杰拟分别将其所持 49,705,474股上市公司股份和 8,106,916股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57,812,39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8.2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陈可行使。通过上述安排,曼格睿及陈可实际控制达刚控股 29.20%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陈可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上市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孙建西持有上市公司 84,641,58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65%,其中所持上市公司 23,000,000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4%)存在质押的情形,所持上市公司 9,522,403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存在冻结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孙建西委托表决权的 49,705,4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5%)中,23,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9,522,403股处于冻结状态,且冻结股份中的 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9%)已被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司法拍卖已完成竞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若本次交易完成交割,曼格睿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1%的股份,陈可接受委托控制上市公司 18.20%的表决权,陈可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29.20%的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委托表决权股份存在因司法拍卖或被质权人行使权利而导致被动减持的风险,进而可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表决权比例被动降低。

又鉴于,截至2025年7月23日,上市公司股东英奇(杭州)企业总部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44,471,79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0%),上述情况可能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为保障本次权益变动的顺利实施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孙建西于2024年 10月 24日出具了《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 “1. 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委托表决权期间,承诺人不会以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为目的直接或间接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会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协助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以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2. 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成立并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陈可先生书面同意,承诺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变更、撤销及终止本承诺函。

3.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将积极解决标的股份的现有权利限制情况,避免标的股份被执行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不稳定。”
二、被动减持违反《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风险
《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8个月内不得转让。”
鉴于孙建西委托表决权的 49,705,4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5%)中,23,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9,522,403股处于冻结状态,两项权利限制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4%,且冻结股份中的 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9%)已被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司法拍卖已完成竞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因此,上述股份存在因司法拍卖或被质权人行使权利而导致被动减持的风险,届时相关主体可能因被动减持而被监管机构认定违反《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简称 指 全称或注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第四次修订稿)》
信息披露义务人、收购人 指 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可 曼格睿、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陈可
一致行动人 指 孙建西、李太杰(除单独注明姓名外)
达刚控股、公司、上市公司 指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碳禾能源 指 碳禾(浙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恩科星 指 浙江恩科星电气有限公司
西安大可 指 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众德环保 指 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大可环保 指 大可环保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金祥远舵叁号 指 金祥远舵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为孙建西将其持有的 34,936,110股上市
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1%)通过协议转
让的方式转让给曼格睿。同时,孙建西女士、李太杰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先生将其持有的 57,812,39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的 18.20%)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陈
可行使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信息披露准则 15号》 指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信息披露准则 16号》 指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企业名称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星村公路 700号(上海新海经济开发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嘉兴智慧创业园 9号楼 B座 501室
联系电话1532530****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可
出资额12,0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 11月 2日
营业期限2023年 11月 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D3P85X3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项目策划 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 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曼格睿出资结构
(1)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曼格睿的合伙人基本如下:

序 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 质出资金额(万 元)出资比例 (%)
1碳禾(浙江)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有限合伙 人12,000.0099.92
2陈可普通合伙 人10.000.08
合计/12,010.00100.00 
(2)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可,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25271978********,长期居住地为浙江省嘉兴市。2015年 10月至今任嘉兴智行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 11月至今任碳禾能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 11月至今任曼格睿执行事务合伙人。

(3)有限合伙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碳禾能源系曼格睿的有限合伙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碳禾(浙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南路 36号 10幢 501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昌盛南路 36号 9幢 B厅 501室
联系电话1532530****
法定代表人陈可
注册资本11961.065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 11月 25日
营业期限2021-11-25至 9999-09-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1MA7CLA694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 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 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通用设备修理;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业 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股东信息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陈可75.2441%
 海宁开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4.7559%
3、曼格睿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曼格睿的出资结构如下: 陈可为曼格睿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有曼格睿 0.08%的出资额,负责曼格睿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外代表曼格睿。碳禾能源为曼格睿有限合伙人,直接持有曼格睿 99.92%的出资额。陈可持有碳禾能源 75.24%的股权,为碳禾能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曼格睿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可。

4、曼格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信息披露义务人曼格睿为有限合伙企业,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主要负责人陈可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曾用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职务
陈可中国浙江省嘉兴市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可的其他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
1、陈可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可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陈可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25271978********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住 权
2、陈可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可最近五年任职情况如下:

序 号任职时间任职单位任职单位主营业务职务持股比例
12015 年 10月至 今嘉兴智行物联网 技术有限公司“闪开”电动车充 电物联网平台运营 服务执行董事,经 理39.55%(直接 持股)
22018 年 09月至 今时甄(上海)科技 有限公司超充电池业务执行董事39.55%(间接 持股)
32020 年 02月至 今海南闪开科技有 限公司电动车充电桩海南 区域运营业务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财务负 责人39.47%(间接 持股)
42021 年 11月至 今智威行(上海)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销售及运营业务董事19.77%(间接 持股)
52021 年 11月至 今碳禾(浙江)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及储能系 统开发和EPC业务执行董事,经 理75.24%(直接 持股)
62022 年 01月至 今鹤壁智闪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安装及运维业务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财务负 责人39.55%(间接 持股)
72022 年 02月至 今光行宝(浙江)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光动能 后尾箱研发和销售 业务执行董事,总 经理63.73%(直接+ 间接持股)
82022 年 08月至 今碳禾(南通)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型公司,用于 江苏南通分布式光 伏业务执行董事75.24%(间接 持股)
92022 年 08月至 2025 年 07月云南闪源新能源 科技开发有限公 司项目型公司,用于 昆明新能源汽车充 电桩业务执行董事,经 理39.55%(间接 注5 持股)
102022 年 08月至 2024 年 12月恩瑞特(上海)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碳禾上海自贸 区业务执行董事75.24%(间接 注 4 持股)
112023 年 06月至 今浙江力能进出口 有限公司东南亚电摩超充系 统研发、销售和运 营业务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39.47%(间接 持股)
122023 年 08月至 今浙江新闪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充 电桩销售及运营业 务执行董事39.47%(间接 持股)
132023 年 08月至 今嘉兴雨林机械设 备租赁服务有限 公司光储充一体化车棚 业务执行董事39.55%(间接 持股)
142024 年 05月至 今浙江新灯科技有 限公司智慧照明物联网平 台运营业务经理、董事39.47%(间接 持股)
152024 年 05月至 今山东新灯科技有 限公司项目型公司,用于 山东智慧照明节能 业务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39.47%(间接 持股)
162024 年 06月至 今嘉兴闪烁科技有 限公司物联网技术服务业 务执行董事、经 理39.55%(间接 持股)
172024 年 09月至 今浙江闪动科技有 限公司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务经理、董事39.55%(间接 持股)
182023 年 03月至 今上海海韵迪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 人10.00%(直接 持股)
192022 年 06至今上海极运宁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 人0.21%(直接持 股)
202022 年 06月至 今嘉兴斯瀚威明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 人0.28%(直接持 股)
212023 年 11月至 今上海曼格睿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投资平台,尚未开 展实际业务执行事务合伙 人75.26%(直接+ 间接持股)
222020年 5 月至 2024年 1 月闪开融资租赁(云 南)有限公司未开展具体业务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39.55%(间接 注 1 持股)
232019年 1 月至 2021年 8 月时甄(嘉兴)科技 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快充业 务执行董事、经 理39.55%(间接 注 2 持股)
242020年 8 月至 2022年 5 月闪开(杭州)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直营、销售及运营 业务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39.55%(间接 注 3 持股)
252023 年 10月至 2023 年 11月浙江恩科星电气 有限公司充电桩研发生产制 造执行董事、经 理24.14%(直接 持股)
262024年 8 月至今嘉兴瑞歆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 人0.03%(直接持 股)
272024年 8 月至今嘉兴睿亚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 人0.03%(直接持 股)
282021年 7 月至 2024 年 10月上海群以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 人
292025-02 至今嘉兴闪拓科技有 限公司充电桩运营业务经理、董事39.55%(间接 持股)
302025-02 至今嘉兴闪念科技有 限公司充电桩运营业务经理、董事39.55%(间接 持股)
312025-02 至今嘉兴闪现科技有 限公司充电桩运营业务经理、董事39.55%(间接 持股)
322025-02 至今嘉兴闪悦科技有 限公司充电桩运营业务经理、董事39.55%(间接 持股)
332025-04 至今嘉兴新擎科技有 限公司充电桩运营业务经理、董事39.55%(间接 持股)
342025-02 至今嘉兴闪创科技有 限公司充电桩运营业务经理、董事39.55%(间接 持股)
352025-01 至今嘉兴新享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拟开展共享电单车 业务董事39.55%(间接 持股)
362025-04 至今嘉兴闪安科技有 限公司充电桩运营业务经理、董事39.55%(间接 持股)
372024-12 至今嘉兴腾闪科技有 限公司充电桩运营业务经理、董事39.55%(间接 持股)
382025-02 月至今嘉兴闪光科技有 限公司充电桩运营业务经理、董事39.55%(间接 持股)
392024-06 至今嘉兴斯诚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 人99%(直接持 股)
402025-04 月至今嘉兴铭拓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 人99.01%(直接 持股+间接持 股)
412025-04 月至今嘉兴锦途企业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暂未开展业务经理、董事、 财务负责人99%(直接持 股)
422025-05 月至今浙江锐启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 人99%(直接持 股)
432025-06 月至今嘉兴闪电充科技 有限公司充电桩运营业务经理,董事39.55%(间接 持股)
442025-06 月至今嘉兴巷电科技有 限公司充电桩运营业务经理,董事39.55%(间接 持股)
注 1:闪开融资租赁(云南)有限公司已于 2024年 1月 30日注销。

注 2:时甄(嘉兴)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21年 8月 23日注销。

注 3:闪开(杭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22年 5月 11日注销。

注 4:恩瑞特(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24年 12月 5日注销。

注5:云南闪源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7月30日注销。

(三)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一致行动人孙建西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孙建西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孙建西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6205021955********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住 权
2、一致行动人孙建西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孙建西最近五年任职情况如下:

序 号任职时间任职单位职务任职单位 主营业务持股比例
12007年 12 月至 2024 年 4月达刚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最近 五年)公路机械设备的开 发、研制、销售及技术 咨询、服务。直接持股 26.65%
22016年 5 月至今深圳前海安鑫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股权投资管理,受托 资产管理。直接持股 65%
32020年 7 月至 2024 年 11月江苏达刚设备租 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机械设备租赁间接持股 26.65%
42018年 9 月至 2023 年 3月陕西达刚筑路环 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设备销售间接持股 26.65%
52015年 3 月至 2020 年 1月深圳市南建空港 设施技术咨询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任职期间未实际开展 经营未持股
3、一致行动人李太杰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李太杰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李太杰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6101131935********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住权
4、一致行动人李太杰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李太杰最近五年任职情况如下:

序 号任职时间任职单位职务任职单位 主营业务持股比 例
12018年 10月至 2024年 4 月达刚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公路机械设备的开发、研 制、销售及技术咨询、服 务。直接持 股 2.55%
22013年 6 月至 2020 年 1月深圳市南建空港 设施技术咨询有 限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间未实际开展经营未持股
5、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2024年 10月 18日,孙建西、李太杰与陈可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2024年 10月 24日,陈可与孙建西、李太杰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5年 6月 5日,陈可与孙建西、李太杰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上述协议约定孙建西和李太杰拟分别将其所持 49,705,474股上市公司股份和 8,106,916股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57,812,39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8.2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陈可行使。在表决权委托期间,孙建西、李太杰与陈可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同时,孙建西与李太杰为夫妻关系,双方构成一致行动人;曼格睿为陈可实际控制的主体,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主营业务情况及财务状况
曼格睿成立于 2023年 11月 2日,为投资持股平台,尚未开展具体经营活动,无财务数据。曼格睿为有限合伙企业,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陈可。


案号原告/ 申请 人被告/ 被申 请人涉及 本金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进展情况
(2024) 陕 0113 民初 11841号深圳 阜华 私募 证券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孙建 西8000 万元2023年 12月18日, 孙建西与原告所管理 的阜华冠宇量化 3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阜华冠 宇”)签订了《股票转 让合同》,约定孙建西 女士将其持有的达刚 控股 15,880,050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转让给阜华冠 宇。后原告认为阜华 冠宇已依约支付了 8000万元,但被告未 按照合同履行交割义 务,故起诉请求解除 双方原签订的《股票 转让合同》,并要求被 告返还8000万元股份 转让价款,同时支付 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保全费、律师费等。2024年 9月 12日,一审 法院判决被告返还 8000万 元股份转让价款,同时支付 相应的资金占用费、保全费、 律师费等。 2024年 11月 8日,孙建 西与阜华基金签署《和解协 议》。 2025年 1月 2日,陕西省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 陕 01民终 23699号民事裁 定书,准许上诉人阜华基金 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 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 力。 2025年 5月 14日,陕西 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5)陕 0113执 2962号 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孙建 西持有的达刚控股股票 600 万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本次司法拍卖已完成竞 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
(2024) 粤 0703 民初 4501号何**孙建 西1950 万元因被告欠付原告 1950万元借款本金以 及相应的利息,原告 向法院起诉要求偿 还。双方于 2024年 4月 26日 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诉, 法院于 2024年 5月 14日出 具准予撤诉的《民事裁定 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被告已支付和解款,案 件已了结。
(2022) 沪 0115 民初 30363号李太 杰陈*、 陈**12900 万元原告系杭州华沃祥 盛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 “华沃祥盛”)的有限 合伙人,被告与华沃 祥盛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华沃祥盛 将其持有的江西祥盛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 份转让给被告。后被 告未依约向华沃祥盛 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原告作为有限合伙人 因华沃祥盛执行事务 合伙人怠于行使债权 而起诉。原告向法院撤诉,上海市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8月 4日出具准许撤诉的 《民事裁定书》。
(2025) 陕0113 民初 12148号孙建 西西安 宸明 实业 有限 公 司、 西安 中旺 众邦 工程 机械 有限 公 司、 李**13950 万元因被告西安宸明实 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偿 还原告借款,原告向 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判令西安宸明实业有 限公司返还借款 13,950万元,支付违 约金及律师费;请求 判令西安中旺众邦工 程机械有限公司及李 **对前述诉求承担连 带责任;请求判令全 体被告承担本案诉讼 费等。已立案,未判决。
(2025) 陕0113 民初 14440号孙建 西西安 中旺 众邦 工程 机械 有限 公 司、 蔡*-因原告认为被告存 在侵犯其名誉权的行 为,原告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 对其侵犯原告名誉权 的行为赔礼道歉,消 除影响,承担本案诉 讼费等费用。已立案,未判决。
(2025) 陕0113 民初 28101号孙建 西义乌 市浪 莎小 额贷 款股 份有 限公 司、 李**-原告认为其与被告 一签署的质押合同因 主合同相应债权已转 让而终止,请求判令 被告立即办理解除原 告质押给被告一的达 刚控股 23,000,000 股股票。已立案,未判决。
2021年 12月 24日,陕西证监局对李太杰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你担任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期间,子女李飞宇于 2021年 11月 4日至 2021年 12月 6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5,000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20,632股,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据此对李太杰采取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除上述情况外,孙建西、李太杰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标的额超过 1,000万元的其他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未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曼格睿不存在控制其他核心企业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要关联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曼格睿外,陈可控制的主要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
序 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 例持股方 式主营业务
1碳禾(浙江)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11,961.0659万元 人民币75.24%直接持 股分布式光伏电站 及储能系统开发 和 EPC业务
2上海海韵迪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万元人民币10.00%直接持 股持股平台
3上海极运宁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1万元人民币0.21%直接持 股持股平台
4光行宝(浙江)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 币63.73%直接持 股+间接 持股电动自行车光动 能后尾箱研发和 销售业务
5嘉兴斯瀚威明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351万元人民币0.28%直接持 股持股平台
6嘉兴智行物联网技术 有限公司170.6614万元人 民币39.55%直接持 股+间接 持股“闪开”电动车 充电物联网平台 运营服务
7碳禾(南通)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5,000万美元75.24%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江苏南通光伏 业务
8欣碳(嘉兴)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2,000万美元75.24%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嘉兴光伏电站 项目
9欣碳(林州)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1,655万元人民 币75.24%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林州光伏电站 项目
10东台烁阳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 币75.24%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东台光伏电站 项目
11萧县康一新能源有限 公司500万元人民币75.24%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萧县光伏电站 项目
12黄山环智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100万元人民币75.24%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黄山光伏电站 项目
13宿迁昱能光伏电力有 限公司100万元人民币75.24%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宿迁光伏电站 项目
14滁州典景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100万元人民币75.24%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滁州光伏电站
     项目
15怡致(绍兴)新能源有 限公司50万元人民币75.24%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绍兴光伏电站 项目
16碳禾(东营)新能源有 限公司50万元人民币75.24%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东营光伏电站 项目
17怡致(丽水)新能源有 限公司50万元人民币75.24%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丽水光伏电站 项目
18碳禾(杭州)新能源有 限公司50万元人民币75.24%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杭州光伏电站 项目
19衡阳碳禾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50万元人民币75.24%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衡阳光伏电站 项目
20温州贰捌新能源有限 公司10万元人民币75.24%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温州光伏电站 项目
21TanHoo Technology (HK) Limited1万元港币75.24%间接持 股光伏发电设备租 赁,储能和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
22碳禾联能(江苏)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3,335万美元71.48%间接持 股光伏电站及储能 电站业务
23浙江闪动科技有限公 司1,250万元人民 币39.55%间接持 股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务
24时甄(上海)科技有限 公司1,111.111万元人 民币39.55%间接持 股超充电池业务
25云南闪源新能源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 币39.55%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昆明新能源汽 车充电桩业务
26浙江力能进出口有限 公司1,000万元人民 币39.47%间接持 股东南亚电摩超充 系统研发、销售 和运营业务
27嘉兴闪烁科技有限公 司5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物联网技术服务 业务
28鹤壁智闪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1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新能源汽车充电 桩安装及运维业 务
29嘉兴雨林机械设备租 赁服务有限公司1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光储充一体化车 棚业务
30海南闪开科技有限公 司1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电动自行车及新 能源汽车充电桩 海南区域运营业 务
31嘉兴时甄网络技术有 限公司1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闪开生活商城业 务
32浙江新闪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 币39.47%间接持 股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销售及运 营业务
33浙江新灯科技有限公 司1,000万元人民 币39.47%间接持 股智慧照明物联网 平台运营业务
34山东新灯科技有限公 司300万元人民币39.47%间接持 股项目型公司,用 于山东智慧照明 节能业务
35嘉兴锦帆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200万元人民币39.15%间接持 股员工持股平台
36嘉兴恒悦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200万元人民币39.15%间接持 股员工持股平台
37嘉兴悦信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100万元人民币39.15%间接持 股员工持股平台
38嘉兴智程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100万元人民币39.15%间接持 股员工持股平台
39嘉兴瑞歆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2401.7万元人民 币0.03%直接持 股投资持股平台
40嘉兴睿亚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4178.3万元人民 币0.03%直接持 股投资持股平台
41嘉兴闪悦科技有限公 司5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充电桩运营业务
42嘉兴闪安科技有限公 司5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充电桩运营业务
43嘉兴闪念科技有限公 司5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充电桩运营业务
44嘉兴新擎科技有限公 司5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充电桩运营业务
45嘉兴闪创科技有限公 司5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充电桩运营业务
46嘉兴闪现科技有限公 司5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充电桩运营业务
47嘉兴闪拓科技有限公 司5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充电桩运营业务
48嘉兴闪光科技有限公 司5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充电桩运营业务
49嘉兴腾闪科技有限公 司5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充电桩运营业务
50浙江恒充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39.47%间接持 股拟开展充电桩运 营业务
51嘉兴新享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500万元人民币31.64%间接持 股拟开展共享电单 车业务
52嘉兴斯诚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10万元人民币99%间接持 股持股平台
53嘉兴铭拓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万元人民币99.01%直接持 股+间接 持股持股平台
54嘉兴锦途企业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100万元人民币99%直接持 股暂未开展业务
55浙江锐启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万元人民币99%直接持 股持股平台
56嘉兴闪电充科技有限 公司5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充电桩运营业务
57嘉兴巷电科技有限公 司500万元人民币39.55%间接持 股充电桩运营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可担任董事、高管、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主要企业及主营业务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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