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68820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7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矽岸国际4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志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郑芳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文超、但胜钊、梅晓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 特别决议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高平、周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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