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000908):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8:56:00 中财网
原标题:ST景峰: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6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于 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24)黔0103执恢705号】,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申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处置叶湘武先生持有本案质押物的“ST景峰”股份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

近日公司收到叶湘武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强制执行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2022年6月15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叶湘武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因增持、司法强制执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卖出等原因,导致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权益变动。

截至2025年7月31日,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13.22%,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湘武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6月15日和2025年7月30日
权益变动过程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9月25日期间,叶湘武先生以自有 资金增持公司股票合计1,054,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 因被司法强制执行,叶湘武先生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7 月30日、2025年7月31日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8,006,500股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卖出,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1%。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    
股票简称ST景峰股票代码000908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增持/减持股数(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1,054,800+0.12(增持)   
 -8,006,500-0.91(减持)   
合 计-6,951,700-0.7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叶湘武合计持有股份120,847,48613.74113,895,78612.95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23,278,5232.65113,895,78612.95
 有限售条件股份97,568,96311.0900
叶湘伦合计持有股份2,127,7240.242,127,7240.24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2,127,7240.242,127,7240.2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毕元合计持有股份【注】304,3000.03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304,300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 
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股份122,975,21013.98116,327,81013.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406,2472.89116,327,81013.22 
有限售条件股份97,568,96311.09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是以2022年6月15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股东持股情况为依据。前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时,毕元女士尚未认定为叶湘武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截至目前,毕元女士属于叶湘武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中包含毕元女士的持股情况。

2、叶湘武先生持有限售股份发生变动系高管限售解除所致。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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