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里物里(872374):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 2、深圳创新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系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中,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减持的情形;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减持的情形。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前未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 2、深圳创新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因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企业拟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等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4)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创新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本次减持计划中,减持主体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股东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致远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减持主体深圳创新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该计划实施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告知函》 (二)《深圳创新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告知函》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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