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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300629):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20:15:39 中财网
原标题:新劲刚: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或“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曾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曾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曾澜先生原定任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7年7月4日,其辞职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

由于曾澜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的独立董事就任前,曾澜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曾澜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曾澜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平稳、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曾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将在其当选独立董事后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曾萍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证券交易所核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了进一步落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如独立董事候选人曾萍先生的任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曾萍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调整前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调整前:

序号专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
1战略委员会王刚、张志杰、朱映彬王刚
2提名委员会朱映彬、张志杰、邹卫峰朱映彬
3审计委员会曾澜、张志杰、朱映彬曾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志杰、曾澜、桑孝张志杰

调整后:

序号专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
1战略委员会王刚、张志杰、朱映彬王刚
2提名委员会朱映彬、张志杰、邹卫峰朱映彬
3审计委员会曾萍、张志杰、朱映彬曾萍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志杰、曾萍、桑孝张志杰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曾萍简历

曾萍先生,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协会会员。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曾任湘潭钢铁公司钢铁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7年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离任,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曾萍先生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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