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300629):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20:15:46 中财网
原标题:新劲刚: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5-040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 7月 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年 8月 18日(星期一)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 8月 18日 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 8月 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8月 18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8月 1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2日,即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 70号佛山国家高新区科技产业园G座 10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中,议案 1-议案 3已经公司 2025年 7月 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已经公司 2025年 7月 31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8月 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提示
议案 2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4、单独计票提示
对于上述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 8月 14日 9:00-12:00,14:00-18: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 70号佛山国家高新区科技产业园G座 10楼接待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一波
联系电话:0757-66823006
传真:0757-66823000
邮箱:investor@king-stron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 6号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8216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登记表格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50629
2、投票简称:劲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 8月 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8月 1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 号码/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 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5年 8月 14日 18:00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次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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