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钜京控股(08450):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21:51:14 中财网
原标题:钜京控股: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EDICO Holdings Limited
*
鉅京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之
職權範圍
經董事會於2018年1月16日之決議案採納
(修訂版自2025年7月31日起生效)
EDICO Holdings Limited
*
鉅京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委員會」)
成員
1. 委員會由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委任的三名成員組成,而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須由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成員組成。委員會的組成須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不時的規定。

2. 委員會主席須為委員會成員任何其中之一並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董事會主席。

會議次數及議事程序
3. 委員會每年須召開會議至少一次;若因工作需要,委員會應召開額外會議。

4. 委員會主席亦可自行決定召開額外會議。

5. 兩名委員會成員構成會議的法定人數。

6. 委員會會議的議事程序受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17條及118條或本公司認為合適及╱或不時採納的任何其他適用規例所規管。

職責、權力及職能
7. 委員會須:
(a) 制定提名政策供董事會考慮,並執行經董事會批准的提名政策;及(b) 在不影響上述一般性的情況下:
(i)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成員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專業經驗、技能、知識及服務任期方面),協助董事會維護董事會技能矩陣,並向董事會提出任何改動建議以執行本公司的企業策略;(ii) 物色具備適當資格可擔任董事會成員的人選,並甄選或向董事會推薦提名擔任董事的人選,以供董事會審批;
(iii)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及審視獨立非執行董事就其獨立性而作出的年度確認;並在本公司年報企業管治報告(「企業管治報告」)內披露審視結果;(iv)定期檢討董事履行其責任所需付出的時間;
(v) 審視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檢討董事會為促進董事會成員性別多元化而設定的可計量目標(如目標數字及時間表)以及本公司為建立一個可以達到性別多元化的潛在董事繼任人管道所採取的措施,並每年在企業管治報告內披露相關檢討結果;
(vi)因應本公司的企業策略及日後需要的技能、知識、經驗及多元化組合,在適當情況下聯同董事會檢討董事會主席、集團行政總裁及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繼任計劃;
(vii)支援本公司定期評估董事會的績效;
(viii)採取任何行動使委員會可履行董事會賦予的權力及職能;及
(ix)符合董事會不時指定或本公司組織章程不時所載又或適用法例及規例不時所定的任何要求、指示及規例。

8. 委員會應獲提供充足資源以履行其職能,包括尋求獨立專業意見的資源。

匯報程序
9. 委員會須定期向董事會匯報。在委員會會議後的下一個董事會會議上,委員會主席須將委員會的審議結果及建議向董事會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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