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加国信(00899):内幕消息 法定要求偿债书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Zhong Jia Guo Xin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中加國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99) 內幕消息 法定要求償債書 本公告乃由中加國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本公司接獲一份由代表債權人行事的律師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178(1)(a)條或第327(4)(a)條發出之法定要求償債書(「法定要求償債書」),(i)要求本公司支付債權人合共總額11,123,440.00港元(「該款項」),即就債權人與本公司所訂立服務協議中未償還應付債權人的服務費用;及(ii)指倘本公司未能於法定要求償債書送達本公司三個星期內償付該款項或就該款項提供令債權人滿意之擔保或付款安排,則債權人可呈交清盤呈請,向法庭尋求頒令將本公司清盤。 本公司現正就有關事宜徵詢法律意見,並將於適當時候或根據上市規則之規定就法定要求償債書作出進一步公告。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 承董事會命 中加國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歐陽艷玲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五名執行董事歐陽艷玲女士、李玉國先生、劉恩賜先生、李曉明先生及陳偉峰先生;三名非執行董事陳東堯先生、楊小強先生及黃逸林先生;及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巴俊宇先生、梁金祥博士、黃嵩先生及徐興鴿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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