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浙富控股(002266):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对江苏杭富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对 江苏杭富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江苏杭富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之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环保集团”)和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环保”)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杭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杭富”)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10,22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贰佰贰拾万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杭富提供担保,已分别经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股东决定通过。江苏杭富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对其提供担保之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及《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江苏杭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经核查,江苏杭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江苏杭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4、担保金额:10,22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贰佰贰拾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分别经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股东决定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可控的范围之内,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江苏杭富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的正常经营,且江苏杭富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为江苏杭富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99,872.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85%;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68,550.09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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