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尖峰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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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2025年7月15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2.42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尖峰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1 案的公告》(临2025-014)、《尖峰集团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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