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301128):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0:16:14 中财网
原标题:强瑞技术: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强瑞技术
股票代码:3011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强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五和大道 308号 C栋厂房 401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五和大道 308号 C栋厂房 4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尹高斌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安澜路 308号 C栋厂房 4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刘刚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安澜路 308号 C栋厂房 4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南关村金阳商贸城物业楼 203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安澜路 308号 C栋厂房 4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时间: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强瑞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强瑞技术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第一节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强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强瑞控股”)、尹高斌、刘刚、泰安 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强瑞投资”)
公司、上市公司、强瑞技术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强瑞控股、强瑞投资 于 2025年 7月 24日至 2025年 8月 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637,96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 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5.62%变 动为 55.00%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企业名称深圳市强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91440300MA5DKU6T4H
法定代表人尹高斌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KU6T4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 投资咨询 (不含限制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 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无
经营期限2016-09-12 至 5000-01-01
主要股东尹高斌(50.50%)、刘刚(49.50%)
通信方式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安澜路 308号 C栋厂房 4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上市公司 担任职务
尹高斌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总 经理中国深圳市龙华区董事长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尹高斌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305211979********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安澜路 308号 C栋厂房 4楼
上市公司任职情况董事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刘刚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203251982********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安澜路 308号 C栋厂房 4楼
上市公司任职情况副董事长、总经理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企业名称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南关村金阳商贸城物业楼 20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尹高斌
注册资本4,9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NE8B3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08-02 至 无固定期限
通信方式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安澜路 308号 C栋厂房 4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上市公司 担任职务
尹高斌执行事务合伙 人中国深圳市龙华区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强瑞技术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情况说明 强瑞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尹高斌先生、刘刚先生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尹高斌 先生担任公司股东强瑞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强瑞控股、尹高斌先生、刘刚先生、强 瑞投资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强瑞技术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共同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1)。本次权益变动后,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刘刚 尹高斌 49.50% 50.50% 2.04% 2.04% 深圳市强瑞投资控 深圳市强瑞投资企 股有限公司 业(有限合伙) 7.12% 36.31% 2.64% 8.9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合计持股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 2025年 6月 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强瑞技术股份合计不超过 3,102,825股,即不超过强瑞技术股份总数的 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 57,530,6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5.6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 56,892,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5.00%。详细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 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 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
强瑞控股持有股份37,823,73536.5637,558,73536.3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7,823,73536.5637,558,73536.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尹高斌持有股份9,235,6248.939,235,6248.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08,9072.232,308,9072.23
 有限售条件股份6,926,7176.706,926,7176.70
刘刚持有股份7,362,8487.127,362,8487.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40,7121.781,840,712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5,522,1365.345,522,1365.34
强瑞投资持有股份3,108,4363.012,735,4762.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108,4363.012,735,4762.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57,530,64355.6256,892,6835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081,79043.5844,443,83042.96 
有限售条件股份12,448,85312.0412,448,85312.0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 7月 24日至 2025年 8月 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37,96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55.62%变动为 55.00%。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强瑞控股2025年 7月 23 日至 2025年 8 月 1日集合竞价265,000股0.26%
强瑞投资    
  集合竞价372,960股0.36%
尹高斌----
刘刚----
合计637,960股0.6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尹高斌先生担任强瑞技术董事长,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共 9,235,624股,其中 6,926,717股为高管锁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刚先生担任强瑞技术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共 7,362,848股,其中 5,522,136股为高管锁定股。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强瑞技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强瑞技术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 (一)公司董事长尹高斌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刚先生在强瑞技术拥有权益情况、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时间及方式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三)公司董事长尹高斌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刚先生存在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 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董事会声明:强瑞技术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强瑞技术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其中,信息披露人计划在 2025年 7月 21日至 2025年 10月 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102,8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2025年 7月 21日至 2025年 7月 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0.73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7.71%变动为 56.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025年 7月 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5.3660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6.64%变动为 55.6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2025年 7月 21日 至 2025年 7月 22 日51.09107,3000.10首次公开发行 前股份、上市 后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大宗交易2025年 7月 22日40.971,000,0000.97 
集中竞价2025年 7月 23日49.9753,6600.05 
大宗交易2025年 7月 23日40.611,000,0000.98 
除上述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强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高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尹高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刘 刚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尹高斌


签署日期:2025年 8月 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强瑞技术董事会办公地点。投资者也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股票简称强瑞技术股票代码30112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1、深圳市强瑞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2、尹高斌 3、刘刚 4、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1、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 径社区五和大道 308号 C栋厂 房 401 2、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3、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 道南关村金阳商贸城物业楼 203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 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 □ (请注明)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 37,823,735股 持股比例: 36.56%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 9,235,624股 持股比例: 8.93%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 7,362,848股 持股比例: 7.12%信息披露义务人 四: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 3,108,436股 持股比例: 3.01%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股票种类:A股 变动数量: 265,000股 变动比例: 0.26%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 股票种类:A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 股票种类:A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信息披露义务人 四: 股票种类:A股 变动数量: 372,960股 变动比例: 0.36%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1日 方式:集中竞价   
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个月内继是 □ 否 ?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准是 否 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到批 准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强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高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尹高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刘 刚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尹高斌


签署日期:2025年 8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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