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30053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股东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优博讯控股”)委托,组织实施本次优博讯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情况、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询价转让概述 中金公司已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金公司已完成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工作,包括核查出让方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承诺及声明函》等,并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方式对出让方资格进行核查,同时收集了相关核查底稿。 (二)核查情况 1、优博讯控股 (1)基本情况
(2)优博讯控股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3)优博讯控股为优博讯的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优博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的情况。 (4)优博讯控股本次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5)优博讯控股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6)优博讯控股本次询价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需遵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七条相关减持规定,即“第七条 创业板上市公司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指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上市公司存在《减持指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 根据上述规定,中金公司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优博讯最近 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2)优博讯最近 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优博讯最近 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九条规定的:“(一)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股份减持相关规则的规定并遵守其作出的承诺;(二)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三)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四)本次询价转让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如适用);(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 综上,中金公司认为:优博讯控股符合参与本次优博讯股份询价转让的条件。 (全文结束)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8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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