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300531):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0:16:14 中财网
原标题:优博讯: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 本次拟参与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控股”或“出让方”);
?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9,537,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3.00%;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5年8月1日,出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含因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拟参与转让股东的名称持有股份总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3,265,13132.04%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优博讯控股、GUO SONG、CHEN YIHAN、LIU DAN、深圳市博通思创咨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9,537,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3.00%,用于归还股票质押融资。


出让方名称拟转让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占剔除最新披露的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数量后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占出让方所持 股份比例
香港优博讯科 技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9,537,3302.96%3.00%9.24%
注: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数量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322,251,025股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4,340,000股后的数量317,911,025股计算。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进行本次询价转让的原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8月1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金公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9,537,330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 9,537,33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中金公司
联系部门:中金公司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ecm_ybx_selldown@cicc.com.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89620589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除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风险事项;
(三)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四)公司及出让方均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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