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防雷(300414):公司大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雪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91,867股,通过股东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6,301,296股,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41%。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6日-2025年11月2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962%),窗口期不减持; 2.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80,3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54%),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6日-2025年11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5,0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8%),窗口期不减持; 3.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汪建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2,2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67%),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6日-2025年11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8,0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17%),窗口期不减持。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周辉先生、汪建华先生的减持方式均为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8月26日-2025年11月25日),且窗口期不减持。 上述股东持有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变化。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王雪颖女士、周辉先生、汪建华先生出具的《中光防雷董监高减持计划告知书》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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