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ST汇科(300561):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0:56:00 中财网
原标题:*ST汇科: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ST汇科 公告编号:2025-047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概述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保证金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变更及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国投”)拟分两次受让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65,621,595股普通股股份,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20%,同时,自第一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起至淄博国投认购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登记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或第二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的孰晚之日止的期间内,陈喆女士、马铮先生不可撤销的放弃其持有的剩余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自第一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起,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淄博国投。此外,淄博国投拟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46,337,646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及后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23日、2023年5月30日、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6
月3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1日、2024年9月2日、2024年10月
8日、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2日、2025年2月5
日、2025年3月3日、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6日、2025年6月3日、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保证金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变更及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获得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004、2024-016、2024-036、2024-037、2024-039、2024-054、2024-058、2024-063、2024-068、2025-001、2025-003、2025-007、2025-018、2025-036、2025-040、2025-042、2025-045)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淄博国投于2023年6月14日按照《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约定完成了第一次股份转让第一笔转让价款第二期的支付,尚未取得有权审批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喆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马铮先生已向淄博国投送达《<股份转让协议>的解除函》(以下简称《解除函》),提出解除双方签署的《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淄博国投回函表示解除函并不产生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等协议的效力,后续根据国资监管部门出具的批复内容确定合同是履行还是解除。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瑞信投资已告知公司,除非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其解除行为无效,否则其将坚持《解除函》的立场。

三、风险提示
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瑞信投资已向淄博国投送达《解除函》,提出解除双 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淄博国投回函表示解除函并不产生解除 《股份转让协议》等协议的效力,后续根据国资监管部门出具的批复内容确定合 同是履行还是解除。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瑞信投资已告知公司,除非人民法院 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其解除行为无效,否则其将坚持《解除函》的立场。鉴于上述 情况,公司本次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可能终止。《股份转让协议》有关的争议主体为本次交易的转让方与受让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501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定,立案调查期间,公司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

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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