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农种业(83740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837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公告编号:2025-111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553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李丹妮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公司董事长方燕丽女士因公无法主持本次现场会议,本次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丹妮女士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6,06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5,96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2%。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063,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查雪松、李鑫慧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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