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森科技(002436):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4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近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4日、2021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2021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2年 3月 16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364.50万份由符合条件的22名认购对象认购。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范围暨修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维持原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中净利润增长率水平的前提下,剔除期后战略性投资项目——FCBGA封装基板项目和收购揖斐电电子(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损益的影响;并同步修订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公司于 2021年 8月 1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87.9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8月18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持股计划证券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1.00%。 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四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本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止。 本持股计划自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自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30%、40%,并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后将变现资金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及员工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2022年8月17日、2023年8月17日及2024年8月17日,本持股计划第一个、第二个及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权益全部解锁完毕。 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2023年8月17日及2024年8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487.9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已于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完毕,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共出售股票102.20万股,大宗交易方式共出售股票1,385.70万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本持股计划持股期间与草案披露的存续期一致。 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相关事项说明 1、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对公司总股本情况不造成影响。 2、根据《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当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转出且本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前两个业绩考核期(2021年和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均达标,公司已按约定分批出售所持部分股票后将变现资金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及员工考核结果进行分配;最后一个业绩考核期(2023年)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持有人对应该批次的持股计划份额取消,公司已按约定出售相关股票后以出资金额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后续公司将按规定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工作,清算完成后,本持股计划即终止。 3、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并于2024年3月1日披露《关于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根据回购股份方案,该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筹划和制定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后续若择机实施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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