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5年08月02日 18:01:39 中财网

原标题:奥比中光: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 88号奥比科技大厦 2001)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本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或价值判断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询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0,329,95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5、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18,665.6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机器人 AI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研发平台项目179,632.49179,632.49
2AI视觉传感器与智能硬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19,033.1219,033.12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218,665.62218,665.62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7、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9、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10、公司积极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存在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同时,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最终能否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通过及注册的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风险
1、审核及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但尚需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获得审核通过并实施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届时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大幅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此外,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二)业务经营风险
1、行业风险
公司 3D视觉感知技术产品的应用场景主要包括生物识别、AIoT、机器人等,部分应用场景还处于大规模产业化前的发展阶段,影响其发展的内外部因素较多。除此之外,3D视觉感知技术的产品应用和技术布局仍需公司持续投入大量资金,上述应用领域商业化速度和规模水平能否满足公司盈利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宏观环境风险
当前全球政经环境的不确定性持续增加,宏观环境异常复杂。近年来,随着国家各政府部门不断出台支持政策,3D视觉感知行业的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产业链日趋完善,应用场景关注度和认可度不断提升,给公司相关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产业宏观环境和政策环境。但未来若国内外宏观环境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如产品市场需求动力不足、消费回暖不及预期等,将为公司及行业未来发展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公司业务运营所需资金量较高,如公司经营情况不达预期、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可能导致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公司业务运营所需资金量较高,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 2025年 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498.06万元、-15,976.20万元、-8,634.02万元和 142.85万元。若公司无法获得足够的营运资金,对研发投入及市场开拓力度将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研发成果转化及经营业绩。如公司经营情况不达预期、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可能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出恶化或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2、最近一期末存货余额较高,存在发生跌价的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 2025年 3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174.61万元、15,904.04万元、21,994.30万元和 19,699.8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82%、8.27%、15.39%和 13.35%,金额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2,862.11万元、1,929.15万元、2,969.29万元和 2,820.42万元,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5.87%、10.82%、11.89%和 12.52%。未来,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积压,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报告期前三年未盈利和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度,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主要系:(1)公司 3D视觉感知相关产品仍处于市场发展初期,目前仅在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尚未迎来大规模爆发;(2)公司为把握行业发展契机,抢占大规模商业化阶段的市场机遇,在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智能化改造生产基地等方面投入较大,确保公司“技术创新投入-商业成果转化”战略得以持续落地,故导致公司短期营业毛利规模无法覆盖中长期布局投入需求,呈现亏损状态。随着公司 AIoT领域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不断强化费用管控,优化研发效率,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优化,已于 2025年 1-3月实现单季度盈利。

报告期前三年,公司尚未盈利可能造成公司现金流紧张,对公司资金状况、研发投入、业务拓展、市场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造成影响。同时,公司短期内无法现金分红,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4、为保持整体竞争力,公司将保持较大金额的研发支出,存在资金投入的风险 为保持技术、产品与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公司研发投入较高,报告期内累计研发费用金额为 93,068.52万元。为保持产品的竞争力和技术的先进性,公司未来仍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如果公司未来对研发方向判断出现重大失误,或研发进度不及预期,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 2025年 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84%、43.43%、41.74%和 41.78%,处于较高水平。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市场竞争程度、产品更新换代因素的影响。未来,若上述影响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各类 3D视觉感知产品随着量产而出现价格整体下降的趋势,公司毛利率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风险
1、3D视觉感知技术迭代创新的风险
目前主流 3D视觉感知技术包括结构光、iToF、dToF、Lidar等。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以自主研发为主,已构建了“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 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但由于在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公司下游各应用领域发展速度较快,客户对 3D视觉感知的要求不断提升,存在技术迭代创新不达预期的风险。

2、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 3D视觉感知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有力保障。当前公司多项技术产品处于研发阶段,核心技术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机器人 AI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研发平台项目”和“AI视觉传感器与智能硬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投入较大、实施期较长,而当前人工智能及 3D视觉感知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技术更新较快,产品迭代频繁,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尽管公司已基于在 3D视觉感知领域的丰富行业经验,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审慎的判断,但仍然无法完全规避政策方向变化、客户需求转移、创新技术替代、技术研发失败等风险,前述情况的发生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不及预期,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 2
二、相关风险提示............................................................................................................ 5
目 录 ......................................................................................................................................... 9
释 义 ....................................................................................................................................... 12
一、一般词汇.................................................................................................................. 12
二、专业词汇.................................................................................................................. 1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5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8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42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66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69 七、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74 八、同业竞争情况.......................................................................................................... 86
九、关于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信息...................................................... 87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8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89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93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93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95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96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96
七、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第四条关于“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97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98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99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9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02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营前景........................................................................ 109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110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安排,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110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 113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情况.................................................................................................................................... 122
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及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123
九、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124
十、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127
十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127 十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的说明................................ 129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31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131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131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13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132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研创新能力的变化............................................ 132 第五节 历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133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133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变更情况................................................................ 134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138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39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40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40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143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43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4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4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53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154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157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58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159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词汇

公司、奥比中光、发行 人、上市公司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获准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 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本募集说明书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 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 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6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轻资产、高研 发投入认定标准(试行)》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2年 12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2024年 12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奥比中芯珠海奥比中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中瑞珠海奥比中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中鑫珠海奥比中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中欣珠海奥比中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中诚珠海奥比中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中泰珠海奥比中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顺德奥比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科技有限公司
奥比旭光珠海奥比旭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曦光珠海奥比曦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追光珠海奥比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逐光珠海奥比逐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熙光珠海奥比熙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辰光珠海奥比辰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星光珠海奥比星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耀光珠海奥比耀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禾光珠海奥比禾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光控股奥光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珠海奥视达珠海奥视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奥锐达珠海奥锐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云鑫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蚂蚁集团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想三维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专业词汇

3D视觉传感器可以获取三维图像信息、深度距离信息的视觉传感器
ToF、iToF、dToFToF是 Time of Flight的缩写,即飞行时间。iToF是一种通过间接 (indirect)测量激光从发射到接收之间的飞行时间来实现距离测量的技 术,主要包括发射端、接收端以及深度引擎芯片等;dToF是一种通过直 接(direct)计算脉冲光从发射到接收之间的飞行时间来实现距离测量的 技术,主要包含激光发射端和单光子探测阵列芯片
物联网一个动态的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它具有基于标准和互操作通信协议的自 组织能力,其中物理的和虚拟的“物”具有身份标识、物理属性、虚拟的 特性和智能的接口,并与信息网络无缝整合
人工智能、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简称,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 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技术科学
AIoT人工智能(AI)技术与物联网(IoT)整合应用,物联网采集底层数据, 人工智能技术处理、分析数据并实现相应功能,两项技术相互促进,应 用领域广泛
IC、集成电路、芯片IC是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的英文缩写,芯片是集成电路的俗 称。集成电路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采用一定的工艺,将一个电 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电子元器件按照设计要求连接 起来,制作在同一硅片上,成为具有特定功能的电路
模拟芯片处理连续性模拟信号的集成电路芯片。电学上的模拟信号是指用电参 数,如电流和电压,来模拟其他自然物理量而形成的连续性的电信号
数字芯片基于数字逻辑设计和运行的,用于处理数字信号的集成电路
具身智能具备感知和理解环境的能力,能够与物理世界进行交互,并具备行动能 力以完成任务的智能体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贴牌生产合作模式,俗称“贴牌生 产”,指企业利用自己掌握的品牌优势、核心技术和销售渠道,将产品 委托给具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生产后向市场销售。品牌拥有者一般自行 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有时也与制造商共同设计研发,但品牌拥有者 控制销售渠道
图像传感器利用光电器件的光电转换功能将感光面上的光像转换为与光像成相应比 例关系的电信号
CMOSComplementary 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的简称,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 体,是一种集成电路的设计工艺
SoCSystem on a Chip的简称,即片上系统、系统级芯片,是将系统关键部件 集成在一块芯片上,可以实现完整系统功能的芯片电路
Fabless通常仅从事芯片的设计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步骤分别 委托给专业厂商完成的业务模式
流片为了验证集成电路设计是否成功,从一个电路图到一块芯片,检验每一 个工艺步骤是否可行,检验电路是否具备所需要的性能和功能。如果成 功,就可以大规模制造;反之则需找出其中的原因,并进行相应的优化 设计——上述过程一般称之为工程试作流片。在工程试作流片成功后进 行的大规模批量生产则称之为量产流片
滤光片一种光学滤波器,能将入射光中不需要的光谱成分或者干扰光线滤除, 减少背景中的干扰成分,提高目标对背景的对比度,从而提高成像质量
透镜根据光的粒子特性、反射、折射、衍射、散射规律采用特定材料制成的 表面具有特定尺寸和形貌的光学元件。通用材料主要包括玻璃或高分子 材料,通常形貌主要包括球面、非标准球面、柱面、非标准柱面、二维 或三维自由曲面等,广泛应用于激光、成像、光学仪器等各个领域
光学系统由多个光学元器件按照一定次序组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光学组合体
SPADSingle Photon Avalanche Diode的简称,指单光子雪崩二极管,是工作在 盖革模式下、具有单光子探测能力的雪崩光电二极管
PCB/PCBA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制电路板)的简称和 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印制电路板组件)的简称。PCB是组装电子零件用的基板, 是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PCBA 是经过表面贴装或封装所需的电子元器件后的印制电路板
注:本募集说明书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Orbbec Inc.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 88号奥比科技大厦 2001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 88号奥比科技大厦 2001
法定代表人黄源浩
注册资本40,109.9840万元
注册时间2013年 1月 18日
联系电话0755-26402692
邮政编码518000
传真0755-26419029
公司网址http://www.orbbec.com.cn
  
电子信箱ir@orbbec.com
  
股票简称奥比中光
股票代码688322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交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1436270G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及销售;计算机视觉、3D感知、3D传感器、人工智能相关的芯片、算 法、光学器件、模组、整机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3D打印服 务;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 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移动终 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照 相机及器材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 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黄源浩108,903,96027.23
2上海云鑫36,822,1209.21
3周广大26,968,3206.74
4奥比中芯22,407,4805.60
5王远淞10,089,2862.52
6肖振中9,603,0002.40
7林建鑫7,162,7241.79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251,9011.56
9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4,414,3311.10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677,6770.92
合计236,300,79959.08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01,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黄源浩。截至2025年3月31日,黄源浩直接持有公司27.23%的股份,并通过奥比中芯、奥比中瑞、奥比中鑫、奥比中欣、奥比中诚、奥比中泰间接合计控制发行人8.51%的股份。黄源浩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14,293.6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73%。根1
据《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表决权机制,黄源浩持有的82,551,398股为A类股份,发行人的其余股份为B类股份,每份A类股份的表决权为每份B类股份表决权数量的5倍。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股份与B类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因此,除修改《公司章程》等特别表决权限制事项外,黄源浩可直接和间接支配奥比中光64.90%的表决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99,840股,按照本次发行上限120,329,952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源浩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27.41%的股份,并支配公司55.64%的表决权,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
1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5月 12日、6月 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持有的合计 83,550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截至目前,黄源浩持有的 A类股份数量为 82,467,848股。

实际控制人。 黄源浩先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于北京大学获 学士学位,并相继获得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学位及香港城市大学博士学位,在香港理 工大学、加拿大瑞尔森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及麻省理工学院 SMART(Singapore-MIT Alliance for Research and Technology)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师从光学测量泰斗 Michael Y. Y. Hung教授、法国国家技术科学院院士吕坚、麻省理工学院 George Barbastathis教授等。曾任奥比中光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奥比中光董事长、总经 理、核心技术人员。黄源浩先生担任广东省珠江团队带头人,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 级、省级及市级等科研项目 10项;参与出版专著两部,在 Optics Letters等著名期刊发 表论文 20余篇;并多次应邀做国际学术会议报告、特邀报告,曾担任国际学术会议分 会主席、学术委员会成员以及十多个国际性刊物审稿人。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黄 源浩先生作为主要技术发明人累计申请专利 370件,授权专利 191件。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的股权及表决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其中,黄源浩直接持有公司 27.23%的股份,并通过奥比中芯、奥比中瑞、奥比中鑫、奥比中欣、奥比中诚、奥比中泰间接合计控制发行人 8.51%的股份。黄源浩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14,293.6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3%,对应 64.90%的表决权。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分类及行业主管部门
1、公司所处行业分类
公司主营业务是 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等。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

2、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司所属行业的主要自律组织包括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和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中国机器视觉产业联盟等。

(1)监管机构
1)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承担投资综合管理,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及规划,推进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等。

2)工信部
工信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等。

(2)行业自律组织
1)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政府有关的政策、法规,承担半导体行业咨询研究课题或开展服务,跟踪行业发展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本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根据授权开展行业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调查、研究、预测本行业产业与市场发展状况,及时定期向会员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提供行业情况调查、市场趋势、经济运行预测等信息,为企业制定发展战略等提供参考,并做好政策导向、信息导向和市场导向工作。广泛开展行业交流活动,组织举办本行业国内外新产品、新技术研讨会和展览会,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调研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企业发展实际需求,为企业发展提供策略咨询建议。协助政府制(修)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推荐标准,推动标准的贯彻执行。

2)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政府部门对电子元器件行业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行业研究,提供决策支撑服务。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推动国内外产业合作,提升我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国际影响力。协调化解对外贸易争端,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等相关工作,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经营秩序。受政府部门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咨询、培训、考试、论坛、研讨等。

3)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
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是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指导支持下,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的产业联盟,以促进联盟成员的研发、设计、生产、集成、服务等水平,构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提升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的竞争力,强化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推动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

4)中国机器视觉产业联盟
中国机器视觉产业联盟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制定行业标准、组织项目评估认定、发布市场研究报告、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机器视觉人才、网络信息服务、会议及展览、编辑出版科技书刊、承接政府委托等。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3D视觉传感器能够让智能终端具备 3D视觉感知能力,从而使得智能终端由“看清世界”到“看懂世界”进化。对应的 3D视觉感知技术已成为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时代的关键共性技术,是推动全球科技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时代向智能化物联网时代发展的关键技术之一。为促进产业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规划,主要如下:
序号实施时间发文机关文件名称主要内容
12025年 3月广东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广东省推动人工 智能与机器人产业 创新发展若干政策 措施》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 开展联合攻关,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 链上下游组建产业创新联盟,加快构建全过 程创新链。组织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新一代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等旗舰 项目、重大专项,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 部署一批攻关任务。支持企业整合人工智能 与机器人产业链、创新链资源,推动集聚发 展,整体提升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构建以 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骨干的 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企业梯次培育体系
22025年 3月深圳市科技 创新局《深圳市具身智能 机器人技术创新与 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25-2027年)》攻关高能量密度的微小电机及驱动技术,研 制高精密微型一体化关节模组。攻关六维 力、电子皮肤、多维触觉感知技术,研制高 精度视、触、力等多模态传感器。研制高性 能、高集成度的类脑视觉传感器。研制高能 量密度、轻量化电池
32025年 3月深圳市工业 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加快推进 人工智能终端产业 发展行动计划 (2025—2026 年)》(五)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在智能眼镜、 智能手表、智能耳机、AR/VR设备等细分 赛道推出一系列人工智能标杆产品,专注特 定场景和“一带一路”市场需求推出高性价 比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
42025年 3月十四届全国 人大三次会 议《政府工作报告》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 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 大模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 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 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并建立 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培育生物制造、量 子科技、具身智能、6G等未来产业
52024年 6月广东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关于人工 智能赋能千行百业 的若干措施》建立人工智能芯片生态体系。建设适配芯片 的开发生态,面向家电家居、安防监控、医 疗设备等,加大高性能、低功耗的端侧芯片 开发生产。鼓励企业通过集成处理器、射频 通信、智能传感器、存储器等,推进通信、
序号实施时间发文机关文件名称主要内容
    显示、音频等模组研发。培育芯片创新发展 生态,探索存算一体、类脑计算、芯粒、指 令集等芯片研发与应用,推动面向云端和终 端的芯片应用,推广高性能云端智能服务 器。到 2027年,人工智能芯片生态体系初 步建成
62024年 2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24年 本)》将传感器:微纳位移传感器、柔性触觉传感 器、高分辨率视觉传感器、可加密传感器等 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低功耗智能传感器,纳 入鼓励类产业
72023年 11月工信部《人形机器人创新 发展指导意见》提出面向复杂环境感知需求,开发集成高精 度仿生眼与类脑处理算法的视觉传感器,推 出宽频响、高灵敏的仿生听觉传感器,开发 高分辨率和具有多点接触检测能力的仿人电 子皮肤,推出高灵敏检测多种气体的仿生嗅 觉传感器,形成人形机器人专用传感器产品 谱系
82022年 8月科技部、工 信部等六部 门《关于加快场景创 新以人工智能高水 平应用促进经济高 质量发展的指导意 见》推动围绕高端高效智能经济培育打造重大场 景,鼓励在制造、农业、物流、金融、商 务、家居等重点行业深入挖掘人工智能技术 应用场景,促进智能经济高端高效发展。制 造领域优先探索工业大脑、机器人协助制 造、机器视觉工业检测、设备互联管理等智 能场景
92021年 12月工信部等 15部门《“十四五”机器 人产业发展规划》研制三维视觉传感器、六维力传感器和关节 力矩传感器等力觉传感器、大视场单线和多 线激光雷达、智能听觉传感器以及高精度编 码器等产品,满足机器人智能化发展需求
102021年 12月国务院《“十四五”数字 经济发展规划》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加 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 系,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赋 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 模式
112021年 11月工信部《“十四五”信息 化和工业化深度融 合发展规划》围绕机械、汽车、航空、航天、船舶、兵 器、电子、电力等重点装备领域,建设数字 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构建面向装备全生命周 期的数字孪生系统
122021年 7月工信部等 10部门《5G应用“扬帆” 行动(2021-2023 年)》推进 5G模组与 AR/VR、远程操控设备、机 器视觉、AGV等工业终端的深度融合,加 快利用 5G改造工业内网,打造 5G全连接 工厂标杆,形成信息技术网络与生产控制网 络融合的网络部署模式,推动“5G+工业互 联网”服务于生产核心环节
132021年 3月国务院《十四五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 要》第四章节“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将新一 代人工智能领域的前沿基础理论突破,专用 芯片研发,深度学习框架等开源算法平台构 建,学习推理与决策、图像图形、语音视 频、自然语言识别处理等领域创新列为科技 前沿领域攻关重点
序号实施时间发文机关文件名称主要内容
142020年 8月国务院《新时期促进集成 电路产业和软件产 业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政策》明确提出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 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 革的关键力量。明确了对国家鼓励的集成电 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 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 业、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 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52020年 7月国家发改 委、工信部 等 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 服务型制造发展的 指导意见》综合利用 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 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 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化设计与虚拟仿真系 统,发展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 设计,推动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 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进生产制造系 统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增强定制设计和 柔性制造能力,发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
162020年 5月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公厅关于深入推 进移动物联网全面 发展的通知》要求推进移动物联网应用发展,围绕产业数 字化、治理智能化、生活智慧化三大方向推 动移动物联网创新发展。产业数字化方面, 深化移动物联网在工业制造、仓储物流、智 慧农业、智慧医疗等领域应用,推动设备联 网数据采集,提升生产效率
172020年 3月国家发改委 等 22部门《关于促进消费扩 容提质加快形成强 大国内市场的实施 意见》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 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 级。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奖励与强制相结合 的消费更新换代政策,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 新,合理引导消费预期
182019年 8月科技部《国家新一代人工 智能开放创新平台 建设工作指引》明确指出“开放、共享”是推动我国人工智 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理念,鼓励开 放创新平台面向细分领域建设标准测试数据 集,促进数据开放和共享,形成标准化、模 块化的模型、中间件及应用软件,以开放接 口、模型库、算法包等方式向社会提供软硬 件开放共享服务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1、3D视觉感知行业概述
3D视觉感知技术是科技创新领域的前沿技术之一,可以为人工智能终端等提供三维的视觉能力,属于底层关键共性技术。现实物理世界是三维的,发展多年的 2D成像技术难以完整重现各类三维场景,3D视觉感知技术则可以让终端获取更多精准的三维信息,助力各类终端更好地看懂三维世界。在应用上,3D视觉感知技术相比 2D成像技术而言也更加广泛。尽管 3D视觉感知技术大规模产业化不久,但已经在越来越多的场景中得到应用,赋能各行各业从 2D成像向 3D视觉感知升级。 3D视觉感知产业是一个新兴行业,产业链经过近十年的不断探索、研发及应用, 已形成一条包括上游、中游、下游和应用终端的产业化链条。上游主要为提供各类 3D 视觉传感器硬件的供应商或生产商,产业链中游为 3D视觉感知方案商,产业链下游 主要为根据终端的各类应用场景开发各类应用算法的应用算法方案商,产业应用终端 主要是基于 3D视觉感知技术的各类应用场景客户。 3D视觉感知产业链 3D视觉感知产业链上游主要为提供各类 3D视觉传感器硬件的供应商或生产商。

3D视觉传感器主要由深度引擎芯片、光学成像模组、激光投影模组以及其他电子器件、结构件等构成。其中光学成像模组的核心部件包括感光芯片、成像镜头、滤光片等核心元器件;激光投影模组包括激光发射器、衍射光学元件、投影镜头等核心元器件。感光芯片供应商有索尼、三星、豪威集团、思特威等;滤光片供应商有 Viavi、五方光电等,光学镜头供应商有大立光、玉晶光电、新旭光学等;激光发射器供应商有Lumentum、菲尼萨(Finisar)等,衍射光学元件供应商有 CDA、艾迈斯半导体(AMS)、驭光科技等。此外,上游环节中,传感器模组生产商主要基于 3D视觉传感器的设计进行生产设备的定制,产线设计与优化,实现规模化生产。

3D视觉感知行业的整体发展与上游核心元器件的升级迭代紧密相关。为促使 3D视觉传感器实现快速迭代、达到较好性能并满足特定行业需求,产业链上游元器件的定制化研发是必经之路,包括对核心感光芯片的功能、架构、像素、材料掺杂等重新设计研发,对激光投影模组中的激光阵列芯片、衍射光学元件进行定制化设计研发,配套研发出一系列深度引擎算法及深度引擎芯片等。

3D视觉感知产业链中游为 3D视觉感知方案商,主要基于深度引擎算法结合应用进行各类 3D视觉传感器的方案设计。其中,部分 3D视觉感知方案商已具备完整的3D视觉感知方案的能力,涉及系统设计、光学成像模组、激光投影模组的设计与生产,3D视觉感知系统和组件的标定、对齐、补偿、校准,核心元器件如激光器、衍射光学元件、滤光片等定制设计,深度引擎芯片的设计,以及配套固件、开发工具包SDK等软件的研发,代表企业如苹果、微软、英特尔、华为、奥比中光等。

3D视觉感知产业链下游主要为根据各类应用场景开发应用算法的方案商。目前已具备一定商业应用的算法包括:人脸识别、活体检测算法,三维测量、三维重建算法,图像分割、图像增强优化算法,VSLAM算法,骨架、姿态识别、行为分析算法,沉浸式 AR、虚拟现实算法等。随着 3D视觉感知应用场景的丰富,会有更多的应用算法商业化。

3D视觉感知产业应用终端主要是基于 3D视觉感知技术的各类应用场景客户,包括机器人(具身智能/人形机器人、扫地机器人、割草机器人、送餐机器人、物流机器人等)、AIoT(3D物体扫描、3D空间扫描、智能家居等)、生物识别(刷脸支付、医保核验、智能门锁门禁、身份识别等)、消费电子(智能手机、智能硬件、AR/VR设备等)、工业(工业扫描、工业检测等)以及自动驾驶(家用汽车、AMR、无人叉车等)等众多客户;此外,应用终端场景还包括家庭、零售、学校、医院、药店、政府、企业、工厂、公共运输领域(包括不限于地铁、公交、高铁、飞机等)等。

3D视觉感知技术经历了从工业级向消费级拓展的过程,核心技术的不断突破和迭代,让大规模产业化应用成为可能。经过近十余年的起步、发展,3D视觉感知行业即将迎来快速增长时期,目前已在机器人、AIoT、生物识别、消费电子、工业、汽车应用等多个领域实现了推广应用,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 2D成像逐步向 3D视觉感知升级,3D视觉感知市场处于规模快速增长的爆发前期。根据Yole数据预测,2025年全球 3D视觉感知市场规模将达到 150亿美元,2028年将增长至 172亿美元。

2022-2028年(E)全球 3D视觉感知市场规模(亿美元)
近年来,我国 3D视觉技术亦蓬勃发展,3D视觉关键核心技术已经有较大的突破 与进步。2016年以前,受制于成本与技术成熟度,真正落地应用的项目较少,2019年 以后,随着入局 3D视觉的企业越来越多,技术在实践中得到较大的提升,同时产业 链的愈加完善也加快了成本的下降,3D视觉的落地应用正在加速,为我国 3D视觉市 场增长提供强大的驱动力。根据头豹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 3D视觉感知市场 规模为 33.65亿元,2026年将达到 76.13亿元,2027年将进一步增长至 96.57亿元, 2023-2027年复合增长率为 30.16%。 2022-2027年(E)我国 3D视觉感知市场规模(亿元) 2、3D视觉感知市场发展情况
(1)3D视觉感知行业发展情况
1)起步发展阶段:主要应用于工业领域
3D视觉感知技术最早应用于工业领域,主要用于工业设备与零部件的高精度三维测量以及物体、材料的微小形变测量等,代表产品如德国高慕公司(GOM)的 ATOS系列三维扫描仪和 ARAMIS三维形变测量系统用于工业零部件三维尺寸和形变测量;瑞典海克斯康(HEXAGON)的 PrimeScan扫描仪能够对工业部件实现高精度 3D数字化作业;Correlated Solution, Inc.(美国 CSI公司)的 VIC-3D系列扫描仪可以通过数字图像相关法的原理,对物体表面的任意点进行位移、应变的测量。为了满足工业领域严苛的工作环境与高达微米级的测量精度,用于工业检测的 3D视觉测量设备一般为多种技术融合使用,比如利用相位结构光以及高精度工业相机组成的工业三维测量仪器,致使设备成本高、体积大、功耗高,应用普及缓慢。

2)创新发展阶段:消费级应用领域快速发展
随着底层元器件、核心算法等技术的快速发展,3D视觉感知技术逐渐由工业领域向消费级领域推广。国内外一些公司先后推出了消费级 3D视觉感知产品。

2010年,微软发布了第一代基于结构光技术的 3D视觉感知产品 Kinect,用于捕捉三维空间中人体的运动,实现通过体态的人机交互。英特尔于 2013年发布基于结构光技术的产品 RealSense,用于实现手势识别、面部分析、背景移除及 3D扫描等功能。谷歌于 2014年公布了基于 iToF技术的 Project Tango平板电脑和开发工具包,为用户提供运动跟踪、深度感知、区域建模等功能。奥比中光于 2015年成功开发出 3D深度引擎芯片 MX400,量产了基于结构光技术的消费级 3D视觉传感器 Astra,用于三维建模、骨架跟踪、手势识别等应用。经过国内外公司的努力推广,3D视觉感知行业正式起步发展。(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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