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特材(3009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963 证券简称:中洲特材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其中董事长冯明明先生、董事韩明先生、徐亮先生、冯晓航先生、独立董事宋长发先生、韩木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明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公司章程》原规定的8名变更为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中包括1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公司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人数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经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