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600782):新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暨增持结果

时间:2025年08月02日 18:16:12 中财网
原标题: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钢集团”)计划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增持期间为2024年8月23日
(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

? 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截止2025年7月31日,新钢集团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
股份40,319,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7%,累计增持金额为人
民币152,936,530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钢集团《关于实施完成增持新钢股份
A股计划的函》,新钢集团已完成增持计划。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新钢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新钢集团持有
公司1,428,799,497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5.42%。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
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四)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8月23日起12个月内。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本次增持计划开始至2025年7月31日,新钢集团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
40,319,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7%,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52,936,530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完成后,新钢集团持有公司A股股份1,469,118,997股,
占公司总股本46.16%。本次持股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种类本次增持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新钢 集团人民币普 通股(A股)1,428,799,49745.421,469,118,99746.16
备注:2025年7月2日,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3,689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3,145,652,149调整变动至
3,182,542,149。

四、律师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截止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三)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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