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68847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8月02日 18:45:27 中财网
原标题:萤石网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号)核准,萤石网络2022年12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28.7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112,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3,236,625,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89,149,764.15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147,475,235.85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1,365,252.83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614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 调整后 
  预计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预计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
1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240,420.10220,920.10240,420.10179,488.91
2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80,050.2880,050.2880,050.2867,989.55
3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39,075.0639,075.0639,075.0630,852.61
4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81,805.4633,805.4681,805.4633,805.46
合计441,350.90373,850.90441,350.90312,136.53 
三、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7月25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调整后拟 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A)累计已投 入募集资 金金额(B) (注1)累计已投入 自有资金净 金额(注2)利息及现 金管理收 益扣除手 续费后净 额(C)(注 3)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 金金额 (D=A-B +C)待支付金 额(注4)预计募集 资金节余 金额
1萤石智能制造重庆 基地项目179,488.91122,401.0019,748.595,335.2062,423.1146,829.7215,593.39
2新一代物联网云平 台项目67,989.5569,077.9431,110.171,088.39---
3智能家居核心关键 技术研发项目30,852.6131,375.2512,777.47522.64---
4萤石智能家居产品 产业化基地项目33,805.4624,157.8436,513.92669.9010,317.5214,471.49-4,153.97
合计312,136.53247,012.03100,150.157,616.1372,740.6361,301.2111,439.42 
注1: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部分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注2:累计已投入自有资金净金额不包含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有资金投入的部分;注3: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4:待支付金额为已签订合同但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建设尾款、未到期质保金等款项。

四、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和“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上述项目已完成投入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二)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结项后预计节余募集资金总额15,593.39万元(不包含未来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4,153.97万元转入“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用于补足该项目已签订合同但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建设尾款及未到期质保金等款项的募集资金支付缺口部分;剩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如“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与前述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公司将保持转入“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办理“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同时保留“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已签订合同但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建设尾款及未到期的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持续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管理,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待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资源,降低项目实施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对“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和“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谨慎、合理使用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和“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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