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我爱我家(000560):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28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和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0.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9.20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24,000万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和 2025年5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5-010号)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8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北京我爱我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于2025年8月1日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同意从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的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内向北京我爱我家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整。为了确保上述主合同的履行,本公司愿意为北京我爱我家向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于同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名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 5.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6.法定代表人:谢勇 7.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8.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45,814.38万元,总负债为245,524.04万元,净资产为300,290.34万元。2024为7,057.92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715,212.28万元,总负债为 413,515.64万元,净资产为 301,696.64万元。2025年 1~3月营业收入为69,728.35万元,利润总额为2,314.02万元,净利润为2,430.08万元。 12.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我爱我家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为北京我爱我家(以下又称“受信人”)与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以下又称“授信人”)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主合同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保证人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5.违约事件: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发生后,授信人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数项措施:行使授信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要求保证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行使授信人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保证人和授信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北京我爱我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北京我爱我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3,789.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71%,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3,787.2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5%。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北京我爱我家与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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