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603105):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5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此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达经编”)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正达经编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5,920,000股增加至79,920,000股,持股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15.1838%变动至15.9838%。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39.3115%变动至40.1115%,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正达经编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陆续增持股份,自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8月1日期间,继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400万股。加上此前增持的600万股,正达经编自增持计划披露后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股本的2.0000%。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当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已达40.1115%,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利忠、张文娟夫妇以及其子张震豪。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人直接持有并通过法人股东正达经编和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潮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200,560,000股,占总股本的40.1115%。其中,张利忠持有正达经编9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正达经编10%的股权,张震豪持有乾潮投资51.2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乾潮投资12.80%的股权,正达经编持有乾潮投资36%的股权。正达经编和乾潮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此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正达经编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39.3115%变动至40.1115%,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及其一致行动人正达经编和乾潮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如下: 1、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注2:权益变动前持股数以相关股东最近一次(2025年4月8日)披露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为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 注3: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8月1日。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增持的数量为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00%,增持股份资金的来源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 二、其他说明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在触及或者跨越5%及其整数倍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39.3115%上升至40.1115%,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正达经编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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