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熔电气(3010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02日 19:21:01 中财网
原标题:中熔电气: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5-079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日9:15—15: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广文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97号中熔电气产业基地)。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8人,代表股份53,233,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4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8,784,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1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4,449,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5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2人,代表股份14,020,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6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571,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8人,代表股份4,449,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50%。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公司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赛诺克新能源科技园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59,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8%;反对73,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4%;弃权3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947,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53%;反对73,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9%;弃权3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