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301589):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5-055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7月 30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年 8月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 5.2.16条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较为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袁胜春先生主持,应出席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人。独立董事国瀚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在综合考量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215.00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97,67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5%,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48,838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8%。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超募资金使用不超过 12,5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框架和原则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年 8月 18日(星期一)召开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8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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