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赛集团(30078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提名是在提名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合法有效。 2. 公司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朝先生、李明女士、刘颖昭先生、钟娇女士、王明子女士、刘晓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一致同意提名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 本次提名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熊辉先生、王丹舟女士、丁俊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熊辉先生、王丹舟女士、丁俊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4.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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