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300268):公司收到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其智利子公司收到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书的通知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4日收到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沃品鲜”)《关于其智利子公司收到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书>的通知函》,获悉佳沃品鲜智利子公司 Food Investment SpA于智利时间 2025年 8月 1日收到智利圣地亚哥仲裁调解中心送达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仲裁案基本情况 1. 申请人:佳沃品鲜下属控股子公司 Food Investment SpA(以下简称"Food公司"或“申请人”) 2. 被申请人:Australis Seafood S.A(以下简称“Australis”)前股东 3. 受理机构:智利圣地亚哥仲裁调解中心(Centro de Arbitraje y Mediación) 4. 裁决日期:2025年 8月 1日(智利时间) 二、裁决书的主要内容 1. 驳回被申请人提出的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 2. 支持申请人仲裁请求中的主张,即被申请人违反《股权收购协议》第 4.2条第 i项规定的义务,对 Australis状况未能作出完整、准确的承诺与保证,并且未披露与环境法规相关的关键信息。 3. 驳回申请人的包括终止协议退回收购标的等其他请求。 4. 支持申请人仲裁中的主张,即继续履行协议、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进行赔偿,裁决被申请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应向申请人赔偿本金共计 217,211,355.356美元。同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的金额应另加计利息支付,利息应按照智利金融市场委员会(Comisión para el Mercado Financiero)公布的外币交易的常规利率计算,自 2019年 7月 1日起开始计息,直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即:截至 2025年 8月 1日,累计利息金额为 80,351,503.566美元,本息合计为 297,562,858.922美元,并持续计息直至被申请人完成债务实际清偿为止。 5. 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于费用清单中所主张的仲裁费用的 15.4%。 三、仲裁执行的后续安排 佳沃品鲜智利子公司 Food收到本次仲裁裁决后,将很快会在多个国家发起对本次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程序。Food将竭尽全力推进仲裁裁决在其他国家的承认和执行程序,力争在最快的时间内取得最终的仲裁裁决执行结果。 鉴于 Food将在多个国家申请执行国际仲裁裁决,因此最终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 Food收到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书》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与佳沃品鲜签署的《关于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如Food未来获得被申请人的赔偿,将触发前述协议中的无偿让渡机制,具体情况请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071)。 鉴于Food将在多个国家申请执行国际仲裁裁决,因此最终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以届时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其智利子公司收到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书>的通知函(佳沃品鲜函〔2025〕15号)》; 2. 智利圣地亚哥仲裁调解中心《裁决书》。 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8月 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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