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成电子(837821):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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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04日 00:45:2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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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则成电子: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证券代码:837821 证券简称:
则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5-100
深圳市
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
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1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薛兴韩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年 8月 1日起生效。该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963,859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28,890股,共计占公司股本的 43.503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蔡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年 8月 1日起生效。该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766,272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52,864股,共计占公司股本的9.12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道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年 8月 1日起生效。该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604,312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21,441股,共计占公司股本的 15.19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旭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年 8月 1日起生效。
该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111股,占公司股本的 0.02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魏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年 8月 1日起生效。该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192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2,351股,共计占公司股本的0.341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聘任程雨菲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年 8月 1日起生效,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朱佑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年 8月 1日起生效,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负
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
上。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不利影响。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后
认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岗位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
政处罚,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意将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
认为:魏斌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符合财务负责人岗位资格要求,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也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意聘任魏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
六、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姓名 | 不再担任的职务 | 职务变动原因 | 继续担任其他职务情况(含
控股子公司) |
王刚 | 董事 | 届满到期 | 不再担任董监高职务 |
魏斌 | 董事会秘书 | 届满到期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刘旭南 | 证券事务代表 | 届满到期 | 董事会秘书 |
上述人员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王刚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董事,存在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如下:
1. 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人将尽量避免与股份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
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
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的合理价格确定;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
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
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
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从事或参与和公司存在同业竞
争的行为,为避免与公司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
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
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
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
心技术人员。本人将督促本人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本
人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
承诺函的约束。
3. 关于对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被中
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等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
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承诺要求公司在相关事实被中国
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等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 10日内启动回购股份的措施。如公司招
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相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
公司等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
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
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 关于履行承诺之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为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除因不可
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外,若本人违反相关承诺,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不得转让公司股票。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
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同时本人所
持公司的股票锁定期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如因
未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若本
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应从严从重履行相关约束措施。
5.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
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承诺由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承诺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
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承诺本人将
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
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
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
监管措施。
6. 股份锁定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
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
诺。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前述股票的限售期
另有规定的,同时还应遵守相关规定。(2)对于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在公司担任
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公司股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的,则所得
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含第 6个月)申报离职,申
报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含第 18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
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个月至第 12个月之间(含第 7个月、第 12个月)申报离
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含第 12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
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含
第 6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即使本人离职或发生职务变动,本
人仍受该条款的约束。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3)自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本人通过公司披露自愿限售的公告,承诺自
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不减持公司股票,并于公告披露
当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票限售。(4)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本人将
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
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上缴上述出售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减本
人以后年度现金分红或扣减发放的薪酬/津贴直至履行上缴上述收益的承诺。 |
八、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
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
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
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
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4日
附件:
1. 薛兴韩先生简历
薛兴韩,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 2000年,历任江西有色冶炼加工总厂机修分厂技术员及经营销售部销售经理;2000年至 2002年,任 KFE技研(深圳)有限公司市场部销售经理;200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 10月至今,任深圳市则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 11月至今,任广东则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 10月至今,任惠州市则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至今,任珠海芯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薛兴韩先生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2. 王道群先生简历
王道群,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至1994年,任国营第528厂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4年至1999年,任运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1999年至2003年,任深圳市海山宏电子有限公司经理;2003年至2005年,任深圳市新胜路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5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王道群先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蔡巢先生简历
蔡巢,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 2004年起,历任公司工程部工程师、工程部主管、研发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蔡巢先生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 刘旭南先生简历
刘旭南,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1年 4月至 2014年 4月,任 TCL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融资专员;2014年 5月至 2015年 1月,任深圳市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 2月至 2019年 9月,历任深圳市恒康达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 3月至 2025年 7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旭南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 魏斌先生简历
魏斌,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2006年至 2009年,任深圳市阿尔法特机电工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9年至 2014年,任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至 2015年,任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至 2025年 7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魏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6. 程雨菲女士简历
程雨菲,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专业。2013年 3月至 2014年 7月,任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项目申报专员;2014年 8月至 2016年 9月,任银基贸易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投资发展经理;2016年 10月至 2018年 10月,任深圳中科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9年 9月至 2020年 3月,任深圳优术天一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0年 7月至今,任公司总经办主任、党支部书记。
程雨菲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7. 朱佑红女士简历
朱佑红,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5年 6月至 2025年 7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朱佑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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