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3006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8月 4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8月 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4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4日9:15-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 10号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第四届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加维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2.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指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内 3,759,000股股份后的股份数量。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现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6,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10%;反对 1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3%;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8,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00%;反对 1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2%;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6,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10%;反对 1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3%;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8,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00%;反对 1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2%;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2,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85%;反对 1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07%;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5,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4%;反对 1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8%;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4. 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6,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10%;反对 1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3%;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8,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00%;反对 1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2%;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8%。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5,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9%;反对 1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4,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80%;反对 1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8%;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2%。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4,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 1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3,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13%;反对 1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8%;弃权 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7.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7.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3,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 1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2,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54%;反对 1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4%;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7.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3,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 1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2,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54%;反对 1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4%;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7.03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99,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8%;反对 1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8,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46%;反对 1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2%;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2%。 7.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4,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1%;反对 1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3,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08%;反对 1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4%;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8%。 7.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2,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 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1,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9%;反对 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0%;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2%。 7.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2,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 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1,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9%;反对 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0%;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2%。 7.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2,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 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1,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9%;反对 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0%;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2%。 7.08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98,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反对 1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7,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30%;反对 1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8%;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2%。 7.09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0%;反对 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72%;反对 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7%;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2%。 7.10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87,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4%;反对 1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88%;反对 1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2%;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1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95,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0%;反对 1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弃权 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51%;反对 1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4%;弃权 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雄仰先生、吴盈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9.01 《关于选举吴雄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845,4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74,3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555%。 表决结果:当选。 9.02 《关于选举吴盈盈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845,4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74,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552%。 表决结果:当选。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罗文元先生、余克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1 《关于选举罗文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845,4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74,3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554%。 表决结果:当选。 10.02 《关于选举余克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845,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74,3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552%。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罗晓丹律师、王健伟律师(下称“信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8月 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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