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源股份(301286):拟签署电子级医用级特种气体生产基地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

时间:2025年08月04日 00:51:20 中财网
原标题:侨源股份:关于拟签署电子级医用级特种气体生产基地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86 证券简称:侨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电子级医用级特种气体生产基地投资合作协议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 对外投资概述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近日与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成都管委会”或“甲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在成都新材料产业化工园区投资电子级医用级特种气体生产基地(最终项目名称以乙方或项目公司在行政主管部门立项备案并审批通过为准),项目计划总投资 3.02亿元,其中一期项目投资约 1.52亿元;二期项目投资约 1.5亿元(具体实施另行协商)。

2025年 8月 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电子级医用级特种气体生产基地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2、法定地址:成都彭州市金彭东路 81号
3、单位性质:彭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主体情况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40341476L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乔志涌
注册资本:肆亿零壹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 9月 10日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灌温路 139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通用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乙方: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电子级医用级特种气体生产基地(最终项目名称以乙方或项目公司在行政主管部门立项备案并审批通过为准)。

2、项目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 3.02亿元,建设电子级医用级特种气体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投资约 1.52亿元,用地约 38亩,新建 2万吨/年电子级二氧化碳、2万吨/年医用级二氧化碳、4万吨工业级二氧化碳和 1000Nm3/h氢气回收提纯装置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期项目投资约 1.5亿元,新建电子级医用级二氧化碳生产线、电子级超纯氨生产线、高端电子化学品和特气的储存经营设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在另行开展项目入园准入审查后,由双方就二期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实施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另行商定并签订协议。

3、项目拟选址及面积:一期拟选址成都新材料产业化工园区内,占地约 38亩。

项目用地位置、界址等具体内容由乙方依法取得为准。

4、项目投资额:项目投资总额约 3.02亿元(大写:叁亿零贰佰万元整),其中一期投资总额约 1.52亿元(大写:壹亿伍仟贰佰万元整),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 1.32亿元(大写:壹亿叁仟贰佰万元整);二期投资总额约 1.5亿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本协议所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附着物、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 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价格按法定程序取得的实际成交价格结算。若乙方成功竞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价款的缴纳按照《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依规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普惠性产业政策。

2、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依法保护乙方合法生产经营的权利。

3、甲方依法依规协助乙方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相关事宜。

4、甲方依法依规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报建、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5、 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生产、经营等事项进行跟踪监督,对乙方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进行核定,督促乙方按约定履行本协议,如期建成、投产并达到约定经济效益。
(四)乙方权利义务
料。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项目情况信息及项目背景资料均真实、全面、合法有效。

2、乙方投资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产业规划及政策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及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土地和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厂房及配套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厂房及配套设施用途;不得擅自将项目整体或部分转让,包括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或项目实际交由第三方建设、经营等。

4、 乙方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将项目环评报告、安评报告、能评报告、厂区总平布置图、建筑物效果图等报甲方初审,经审查完善后,方可按照法定建设程序报批并实施建设。

5、乙方按照彭州市和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实施本项目建设。在建设、生产、运营过程中,乙方须遵守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及园区环境保护、消防、污染物排放等要求,并根据项目性质对建设地块做必要的防渗处理。

6、乙方依法享有自主用工的权利,在同等条件下,为彭州市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

7、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协议的前提下,依法依规享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的相关产业政策。

(五)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无法如约动工建设、竣工、投产的,乙方应及时书面函告甲方,双方协商相应顺延动工建设、竣工、投产时间。

2、 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出现协议中规定的违约情形,且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对违约事项予以纠正的,乙方无权享受产业政策,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如乙方已经取得项目用地的,乙方同意视具体违约情形按其与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关于退还土地的约定执行或由甲方协调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收回项目用地,乙方因投资所产生的损失和费用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3、项目应符合成都新材料产业化工园区规划环评要求。若因项目不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致使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2个月内,乙方未能与成都新材料产业化工园区内企业就原料供应及定价机制签订相关协议,或者虽签订相关协议,但未实际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项目应无条件退出,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自行承担。

5、甲乙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但不含预期利益的损失)。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在有履行可能的情况下,本协议仍须继续履行。因违约行为影响本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则进行相应调整、顺延。

(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 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1、升级医用气体产能,巩固市场领先地位
公司现有医用气体产能已覆盖西南地区多家医疗机构。本次一期项目将新增 2万吨/年高纯度医用级二氧化碳产能,显著提升无菌气体供给能力,满足生物制药、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对医用气体的增量需求,进一步强化区域市场优势。

2、突破电子特气技术工艺,开拓半导体产业链
通过建设 2万吨/年电子级二氧化碳、1000Nm3/h氢气回收提纯装置及二期规划的电子级超纯氨产线,切入半导体制造、新型显示等战略新兴领域,实现从医用气体向更高附加值的电子特种气体领域延伸,构建多元化产品矩阵。

3、强化区域协同效应,优化成本结构
(1)依托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彭州市)的化工产业基础与配套优势,降低原材料采购及物流成本。

(2)辐射成渝经济圈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就近服务客户,增强区域市场竞争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核心业务竞争力,增强长期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投资的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将在不影响现金流健康的前提下,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项目的后续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三)存在的风险
1、合作方风险。公司本次项目投资与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的发展、政策及管委会息息相关,未来能否实现发展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风险。该项目涉及的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采取公开挂牌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建设需取得相关部门环评、安评、能评的批复文件,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投资风险。《投资合作协议》中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土地面积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计划及协议的约定尚存在不确定性影响。

此外,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关于《投资合作协议》中的二期项目投资公司将根据后续情况与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另行签署投资协议,届时公司将根据签署的新的投资协议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再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

5、《投资合作协议》中有关项目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销售收入、亩均税收等条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进展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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