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元(300472):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088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1、抚州中院暂未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 不确定性。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收到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10破申1号、(2025)赣10破申1号之一],抚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抚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抚州中院会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最终调查结果未出,重整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本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最终调查结果。如公司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1 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第四条“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等情形的,重整事项能否继续推进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因 2024年度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若2025年度未解决退市风险事项,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大华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部分款项收支产生影响。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4、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80.83万元,若202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且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5、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6、全资子公司天津万向和宁夏万向临时停产,可能导致公司股票将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万向和宁夏万向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4条第(一)项规定,如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7、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4.1条第(九)项规定,如果法院依法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公司预重整进展情况 1、2025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5),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请求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并通过预重整程序清偿申请人的债权。 2、2025年7月4日,公司收到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10破申1号、(2025)赣10破申1号之一],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7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1)。 3、2025年7月4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通知。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2)。公司现阶段正在协助临时管理人完成已申报债权的审查认定工作。 4、2025年7月28日,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和重整(若有)工作,整体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8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6)。 目前,公司正在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清产核资、债权申报与审查、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风险提示 1、抚州中院暂未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 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10破申1号、(2025)赣10破申1号之一],抚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抚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抚州中院会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最终调查结果未出,重整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本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最终调查结果。如公司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第四条“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等情形的,重整事项能否继续推进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因2024年度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若2025年度未解决退市风险事项,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大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大华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部分款项收支产生影响。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4、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80.83万元,若202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5、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6、全资子公司天津万向和宁夏万向临时停产,可能导致公司股票将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万向和宁夏万向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4条第(一)项规定,如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7、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0.4.1 条第(九)项规定,如果法院依法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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