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600298):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9:21:05 中财网
原标题: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8月11日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1日
●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1日下午14:00
●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的9:15-15:00。

●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致欢迎词,介绍会议出席人员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选举监票人(两名股东代表);
三、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实施无血清细胞培养基核心技术攻关工程项目
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公司实施生物智造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份数并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的议案;
5.关于收购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 55%股权的议
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提问、发言;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六、股东代表、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会议文件;
十、宣布会议结束。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琪酵母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
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理人、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会务
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
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次股东
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登记手续,会议当天持
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件于会议开始前半
小时办理签到手续。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要求发言的应于2025年8月7日前通过
电话向公司进行登记,会议将根据登记的名单和顺序情况安排发
言,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展开。临时要求发言或提出质
询的,应当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发言,临时要求发言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发言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代
表的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然后发表自己的观点。发言主题应
与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有关,内容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
不超过3分钟,与本次会议议案无关、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
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
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会对议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六、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共同参加计票、
监票,表决结果当场宣布。

七、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
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资料目录

1.关于公司实施无血清细胞培养基核心技术攻关工程项目的议案 1
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4 3.关于公司实施生物智造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 5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份数并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8 5.关于收购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实施无血清细胞培养基核心技术攻
关工程项目的议案
一、项目概述
(一)为推动公司生物技术发展,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实施无血清细胞培养基核心技术攻关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

(二)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无血清细
胞培养基核心技术攻关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报告》,7 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将本项目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

(三)2025年5月26日,本项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批准,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根据《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方案
1.项目内容:项目面向抗体、疫苗、重组蛋白等生物制品制
备需求,在宜昌高新区安琪生物产业园现有合成生物中试平台基
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新增无血清细胞培养基制备平台和无血清培
养基核心原料精制纯化平台,并在公司现有研发基础上新增相关
研发设备。项目拟购置发酵、分离、提取、制备、检验检测等核
心工艺关键设备,成果转化能力为年产干粉无血清细胞培养基
200 吨、液体无血清细胞培养基10万升。

2.项目选址:公司宜昌安琪生物产业园厂区内预留生产用地,
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3.进度安排:预计建设周期30个月,2027年投产,具体情
况以实际为准。

4.资金需求:项目总投资估算23,000万元,拟全部使用公
司自有资金建设,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二)建设保障
项目现场建设条件良好,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环境保护
项目建设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保护可
持续发展原则开展,项目排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按规范处理。

(四)必要性分析
公司在成品培养基产品和市场开发方面已具有一定基础,储
备了系列待转化产品,实施本项目将有效推动公司培养基产品迭
代升级和技术创新、丰富产品品类,加快市场转化,促进公司业
务从发酵原料供应商向为生物技术领域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转
变。同时,能够助力我国在高端培养基领域的进口替代,解决现
有国产培养基“卡脖子”难题,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符合公司产业规划和战略布局,有助于公司培养
基业务全面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持续推动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风险分析
(一)技术成果转化风险
应对措施:项目由公司作为牵头单位,联合高校和上下游单
位共同完成。项目将积极整合各单位在培养基研发与应用领域的
技术优势,通过逐级扩大、确定并完善各种技术参数,确保项目
顺利实施。

(二)市场开发不及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一是细胞培养基可与细胞培养基原料或微生物培
养基同步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同时,公司可承接代加工业务,
通过提供定制化服务来增加市场份额。二是加快与具有成熟医疗
器械销售渠道的企业开展诊断培养基合作,加快自有医疗器械销
售渠道、自有医疗器械销售团队建设。三是加强临床微生物检验
产品的布局和开发,以及与其他临床微生物检验产品生产企业的
互惠合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一、背景概况
目前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税前10万元/年,自2022年
4 月18日执行以来至今未调整。考虑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独立董事履职方式、年度现场履职时长等
提出了更高要求,独立董事的责任更大,执业风险更高,为切实
匹配独立董事履职成本与专业价值,保障其责、权、利的相对平
衡,建议对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案
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盈利情况、独立董事履职工作量、
承担的风险等综合因素衡量,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税前 10
万元/年调整到每人税前 12 万元/年,增幅 20%,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本调整方案次月起开始执行。

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积极性,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关于公司实施生物智造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一、项目背景
(一)为推动公司生物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进程,安琪酵母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生物智造中心建设项目(以
下简称项目)。

(二)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生物智造
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将本项目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2025年6月26日,本项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批准,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根据《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方案
1.项目内容:按照分层、分功能进行建设,地上建设7层,
建筑面积27,687.65㎡;地下建设2层,车位297个,建筑面积
16,427.32 ㎡。购置菌种选育、细胞工厂构建、智能发酵、分离
纯化、分析检测等设备及配套设施。

2.项目选址:拟在公司总部研发综合体南侧,占地面积约为
23 亩。

3.进度安排:建设工期预计24个月,计划2027年下半年建
成投入使用,具体进度以实际情况为准。

4.资金需求:投资概算50,225万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
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二)建设保障
项目用水、用电由公司总部集中供给,无需另外新增,项目
废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气增加尾气回收处理系统,
采用水吸附和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项目现场建设条件良好,
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环境保护
项目建设将秉承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原则开展,并严格遵守
国家相关环境保护等法规要求,项目排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按规范处理。各个新增系统和设备设施安装按照国家相关建筑和
消防法律法规进行建筑消防等级评定、设计、施工及验收。

(四)必要性分析
项目实施有助于整合公司及外部各方资源,加速新技术、新
工艺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公司生物制造产业从传统模式向智能化、
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升级,推动农业微生物资源发掘与利用、微
生物菌种资源保藏与挖掘等课题的高效实施,提升公司生物制造
技术创新能力,符合公司“全球第一酵母企业,国际一流生物技
术公司”的战略目标。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将显著优化并提升
公司在生物制造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的
持续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有助于推动公司的稳健发展,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风险分析
(一)研发创新关键课题不达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优化资源配置与研发计划管理,集中技术力量解
决核心难点,加强过程管理,建立更主动的风险识别、评估和应
对机制;聘请特定领域的技术或管理顾问提供短期指导;当技术、
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调整或终止实施课题。

(二)项目投资超预算的风险
应对措施:抽调工程、研发专业力量组建强有力项目部,强
化项目部主体责任,发挥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做好项目
全过程监管。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份数并修订《公司章程》
有关条款的议案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及股份数并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5年
5月28日完成了股份回购注销,合计注销股份506,200股(其
中2020年股权激励股份数18,200 股,2024 年股权激励股份数
488,000股)。本次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数相应减
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868,644,671 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868,138,471 元。
第二十四条 公司已发行的 股份数为 868,644,671 股,全部 为人民币普通股。第二十四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 份数为868,138,471 股,全部为人 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关于收购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55%
股权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同郑建臣、郑笑
冉、晟通糖业签署《关于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郑
建臣向公司转让其所持晟通糖业的5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2
亿元),转让对价50,566.604万元(对应转让价格为2.2985元
/股);向郑笑冉转让其所持晟通糖业的 15%股权(对应注册资
本6,000万元),转让对价6,00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 购买 □置换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晟通糖业55%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是 ?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50,566.604 ? 尚未确定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 银行贷款
 □其他:____________
支付安排?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详见股权转让协 议和业绩对赌协议相关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注:交易价格包含对赌协议约定的首期付款和业绩对赌保证
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7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1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呼
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有权机构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批准。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序 号交易卖方名称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对应交易金额(万元)
1郑建臣所持的晟通糖业55%股权50,566.604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郑建臣
主要就职单位海南晟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海南新世鑫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赤峰利通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 司执行董事。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 否
(三)相关情况说明
郑建臣同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晟通糖业于2017年1月18日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
市工业园区成立,工厂占地面积636.24亩,注册资本4亿元,
是一家以甜菜制糖业为核心,以生物、信息和大型农机技术为支
撑的现代化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股权结构为郑建臣
持股90%、额尔古纳绿佳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佳源
投资)持股1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郑建臣,绿佳源投资
是额尔古纳市国资委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郑建臣所持有的晟通糖业的股权不
存在尚未解除的质押、冻结、查封情形。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84MA0N429K6B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 ? 是 否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是 □否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8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工业园 区西中央大街6号
主要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工业园 区西中央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徐世福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制糖;甜菜种植、收购、销售;农业机械及配 件销售;农业机械租赁服务;农业技术咨询; 甜菜种子、化肥、农药销售;仓储;普通货物 道路运输。
所属行业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郑建臣36,000万元90%
2绿佳源投资4,000万元10%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郑建臣8,000万元20%
2绿佳源投资4,000万元10%
3郑笑冉6,000万元15%
4安琪酵母22,000万元55%
(二)标的资产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标的资产名称晟通糖业股权 
标的资产类型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55%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 计机构? 是 □否 
项目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度/ 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247,467,598.461,124,549,409.70
负债总额686,182,194.15566,737,871.82
净资产561,285,404.31557,811,537.88
营业收入602,176,770.13172,744,369.41
净利润82,657,277.921,762,244.68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本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琪酵母股份
有限公司拟收购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
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5]第0392号),以2024年12月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
估结论,即晟通糖业股东全部股权评估价格为91,939.28万元,
按照 55%股权比例计算,本次公司股权收购交易金额为
50,566.604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晟通糖业55%股权
定价方法? 协商定价 ?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50,566.604 ?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2024/12/31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单□资产基础法 ? 收益法 □市场法
选)□其他,具体为: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评估/估值价值:50,566.604万元 评估/估值增值率:63.80%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北京天健兴业资本评估有限公司
(二)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
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
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
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
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
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
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
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
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
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
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
的评估假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
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
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2.收益法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
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
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
响。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
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
法规。

(5)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
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
营范围、方式与现时方向保持一致。

(7)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
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9)假设企业预测年度现金流为全年均匀产生。

(10)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
竞争态势。

(11)假设晟通糖业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到期可以一直续期以
保持15%的所得税税率。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本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
2024 年12 月 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确认晟通糖业
股东全部股权账面值为91,939.28万元,按照55%股权比例计算,
本次公司股权收购交易金额为50,566.604万元。

(四)定价合理性分析
北京天健兴业资本评估有限公司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对晟通糖业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晟通糖业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24,746.76
万元,评估价值为128,841.69万元,增值额为4,094.93万元,
增值率为3.28%;负债账面价值为68,618.22万元,评估价值为
68,618.22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6,128.54
万元,评估价值为60,223.47万元,增值额为4,094.93万元,
增值率为7.30%。

经收益法评估,晟通糖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1,939.28万
元,较账面净资产56,128.54万元增值35,810.74万元,增值率
63.80%。

收益法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高31,715.81万元,
差异率为52.66%。

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
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各项资
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性,并且也无法涵盖诸如在执行
合同、商誉、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
虑了企业以会计原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
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如在执行合同、潜在项
目、企业资质、人力资源等,而该等资源对企业的贡献均体现在
企业的净现金流中,所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好体现企业整
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经过对晟通糖业财务状况的调查及经营状况分析,结合本次
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评估机构认为收益
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企业的内含价值,采用收益
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按照55%股权比例
计算,本次交易定价为50,566.604万元。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各方
甲方:郑建臣(转让方)
乙方:郑笑冉(受让方)
丙方: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
丁方: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二)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
1.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1)开立共管账户
协议生效且交割条件达成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
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分行开立丙方名下专用共管账户,用于存储
股权收购款及业绩对赌保证金,三方联合共管。

(2)存入收购价款
账户开立后 5 个工作日内,丙方将全部股权转让款
(50,566.604万元)存入该账户,三方办理共管确认手续。

(3)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价款存入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丙方、目标公司办理丙
方股权变更备案,同日,甲方、乙方、目标公司办理乙方股权变
更备案。

(4)支付首笔转让款
丙方股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丙方从共管账户向甲方
支付33,122.9085万元(资产基础法计算的55%股权对价)。

(5)剩余价款支付
余额17,443.6955万元(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差额)按《业
绩对赌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时间节点支付。

2.过渡期承诺
甲方、乙方承诺在过渡期内(自基准日起直至股转交割日的
期间)协调并确保目标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持续和完全地遵守适
用法律法规、政府命令,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目标公司的业务运
营或履行交易文件下任何义务所适用的规定和要求,包括但不限
于业务、知识产权、税务、劳动用工、社会福利及反腐败相关的
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并保证维护目标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
正常运营、资产保值和人员稳定,继续维持目标公司与其客户的
正常业务合作关系,以避免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商誉
和经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目标公司如因过渡期内发生的任何事项导致产生任何超出
正常运营活动之外的损失,无论是在过渡期内或过渡期之后承担
或清偿该等损失,甲方及乙方均应于目标公司实际承担并清偿该
等债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等额款项补偿给目标公司。

甲方、乙方和目标公司确认,对彼此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所作
的所有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发生任何违反,丙方有权向其全
部或其中任何一方进行索赔。

3.违约责任
甲方及/或乙方如有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任何一项声
明、承诺或保证的情形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且在30天内无法
妥善解决并得到丙方认可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或乙方向丙
方支付200万元违约金,若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丙方因此遭
受的损失的,甲方及/或乙方还应对丙方损失予以补足。如有多
次违反的,上述违约金非累计金额,适用于每次违反且未予及时
纠正的情形。

4.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其解释。各方之间如发
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首先通过协
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方住所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
协议其他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各方均应继续履行。

5.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以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甲方和乙方亲笔签字,丙方和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于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
(1)绿佳源投资出具了自愿放弃对乙方收购股权和丙方收购
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同时确认其知晓并同意本《股权
转让协议》及《业绩对赌协议》的所有内容,并同意未来按照该
两份协议约定进行配合。

(2)目标公司从其全部贷款银行处取得了有关本次股权转让
项目的同意函、无异议函或具有类似效力的书面文件。

(3)《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交割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且丙方及
目标公司已经分别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履行了决策程序,且分别
获得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有权机构的审议批准(为免疑义,于
丙方而言,丙方应通过宜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于目标公司而言,目标公司应通过股东会审议)。

(4)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出
具的0392号《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所确认的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的评估结果已经完成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的备案手续。

(三)业绩对赌协议相关条款
1.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执行。

2.业绩承诺方
甲方和乙方同意共同作为本协议项下对赌安排的业绩承诺
方。并对彼此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甲
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

3.对赌指标
业绩承诺方同意按照以“收益法”评估测算的目标公司2025
—2027 年度净利润和无杠杆自由现金流指标的加权合计数
17,263.93万元作为对赌指标(其中净利润指标权重为70%,无
杠杆自由现金流指标权重为30%,年度综合指标计算公式为:年
度综合指标=70%*年度净利润+30%*年度无杠杆自由现金流)。若
对赌指标实际值低于对赌指标承诺值,则由业绩承诺方按照本协
议约定对丙方予以补偿,若对赌指标实际值超过对赌指标承诺值,
则由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业绩承诺方予以奖励。



上段所述的各项承诺值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2025年2026年2027年2025—2027 年合计
年度净利润承诺值2,896.307,585.669,889.3820,371.34
年度无杠杆自由现 金流-7,148.973,497.2513,665.0210,013.30
年度综合指标承诺 值-117.286,359.1311,022.0717,263.93
4.对赌期限
各方同意,对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
日,每一个财务年度为一个对赌年度。若在对赌期限内发生了业
绩对赌协议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且有业绩对赌协议约定的证明
予以佐证的,对赌期限自动顺延一个财务年度。如需继续顺延的,
须经各方一致书面同意方可延长。顺延后财务年度的对赌指标承
诺值《2025—2030 年自由现金流表》对应年度的指标值重新核
定。

5.对赌补偿
对赌期末审计时,若业绩未达标,则触发业绩对赌补偿义务,
丙方按如下公式计算业绩对赌补偿金额,并从业绩对赌保证金中
扣减,计算公式如下:
三年对赌指标完成率=三年汇总综合指标实际值/三年汇总
综合指标承诺值*100%。

对赌补偿金额=(1-三年对赌指标完成率)*2.2985元*22000
万元。

6.对赌奖励
对赌期末专项审计时,若对赌期间的对赌指标完成率超过
100%,则触发业绩对赌奖励义务,丙方按如下方式对业绩承诺方
给予业绩对赌奖励,计算公式如下:
超额贡献=三年合计对赌净利润实际值-三年合计对赌净利
润承诺值。

对赌奖励金=超额贡献×40%。

对赌奖励金上不封顶、应奖尽奖。

7.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其解释。各方之间如发
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首先通过协
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住所地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
议其他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各方均应继续履行。

8.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以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甲方和乙方亲笔签字,丙方和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于《股权转让协议》定义的股
转交割日生效。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产业规划和战略布局,交易完成后,晟通
糖业将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进一
步推动公司制糖板块及其下游产业链业务发展,优化产业结构,
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持续推动公司稳健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需在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满足后方可达成,因此能
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交易完成后,存在晟通糖业经营不及
预期、商誉减值、合作方未能履责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
环境、行业及市场的变化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不断加强内部
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根据市场变化及业务要求,
协同推进晟通糖业的稳定发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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