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6887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9:21:06 中财网
原标题:倍轻松: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三、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14:30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马学军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部分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

基于上述情况,以及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议案二:《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推动公司治理制度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及废止,并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序号制度名称变更情况是否需要股东会审议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4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
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
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8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10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修订
1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12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
13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度修订
14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修订
1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修订
16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新制定
1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新制定
1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
19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
20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21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
22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23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2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25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26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文件。

议案三:《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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