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603115):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90,4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690,4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1日。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光华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OA平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7)。 4、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年7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6、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本次申请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88名,行权股份数量合计269.04万股,激励对象行权情况如下: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8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8月11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690,400股 3、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9日出具的【2025】19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7月8日止,公司实际收到88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22,061,280元,其中计入股本2,690,400元,计入资19,370,880 本公积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690,400股,占公司变更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11%,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8 5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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