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 关 村(000931):公司为中实通达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5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8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中实通达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500万元融资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8月 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中实通达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 5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混凝土)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新材料)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实通达)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以下简称:北京农商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5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1年,公司以其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即将到期,经与北京农商银行协商,中实通达拟向该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5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1年,仍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 9号楼 10号楼 2层 1-2、3、4、5、6号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经北京首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担保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北京首佳(2025)估字第 DT20250109469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资产于价值时点 2025年 7月 24日的抵押价值总价为 2,488.00万元人民币。 中实通达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三、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抵押资产为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 9号楼 10号楼 2层 1-2、3、4、5、6号商业房地产(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 00134号),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 587.33平方米。上述抵押资产账面原值合计为 636.96万元,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账面净值合计为 533.10万元。 本次抵押资产权属清晰,除本次抵押外,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的 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由公司以本次抵押资产为北京华素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分别为北京华素和中实通达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 1,000万元、5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承兑金额、或其他形式的债权及其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债权人为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催收费、执行费、司法专邮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担保财产处置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五、其他 1、此项业务用途为中实通达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中实通达经营收入。 2、中实通达资产质量较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公司持有中实混凝土 94.80%股权,小股东北京竣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实混凝土 5.20%股权;中实混凝土持有中实新材料 84.80%股权,小股东北京菘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竣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实新材料10.00%、5.20%股权;中实新材料持有中实通达 100%股权。 4、中实通达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书》,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92,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8.17%和 24.89%,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6,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2,7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3.2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6,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实通达《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实通达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财务报表; 4、中实通达《反担保书》; 5、北京首佳(2025)估字第 DT20250109469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二五年八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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