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688037):芯源微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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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05日 10:51:3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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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芯源微:
芯源微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
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5-055
沈阳
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沈阳
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9,800.00万元人民币。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认为:公司增加与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前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为42,000.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29,800.00万元,合计额度为71,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关联
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原2025年
度预计金
额 | 本次预计
新增金额 | 增加后
2025年度
预计金额 | 占同
类业
务比
例
(%) | 本年年初
至2025年
6月30日
与关联人
累计已发
生的交易
金额 | 上年实际
发生金额 | 占同
类业
务比
例
(%
) | 本次预计金
额与上年实
际发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
原因 |
向关
联人
购买
原材
料及
劳务 | 沈阳富创精密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富
创精密”) | 2,000.00 | 1,000.00 | 3,000.00 | 1.74 | 239.10 | 28.78 | 0.02 | 根据实际采
购需求实施 |
| 上海广川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川科技”) | 3,000.00 | 0.00 | 3,000.00 | 1.74 | 621.40 | 368.15 | 0.21 | 根据实际采
购需求实施 |
| 中国科学院沈阳
自动化研究所(以
下简称“沈自
所”) | 1,000.00 | 0.00 | 1,000.00 | 0.58 | 6.83 | 643.16 | 0.37 | 根据实际采
购需求实施 |
| 沈阳聚德视频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沈阳聚
德”) | 1,000.00 | 0.00 | 1,000.00 | 0.58 | 9.47 | 240.82 | 0.14 | 根据实际采
购需求实施 |
| 北京电子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 | 2,000.00 | 7,000.00 | 9,000.00 | 5.22 | 165.42 | 989.19 | 0.57 | 根据实际采
购需求实施 |
| A公司 | 3,000.00 | 1,000.00 | 4,000.00 | 2.32 | 421.79 | 459.38 | 0.27 | 根据实际采
购需求实施 |
| B公司 | 0.00 | 800.00 | 800.00 | 0.46 | 167.05 | 204.58 | 0.12 | 根据实际采
购需求实施 |
| 小计 | 12,000.00 | 9,800.00 | 21,800.00 | 12.65 | 1,631.06 | 2,934.06 | 1.70 | / |
向关
联人
销售
产 | 北京电子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 | 30,000.00 | 0.00 | 30,000.00 | 17.11 | 2,439.11 | 26,544.15 | 15.14 | 根据实际销
售情况实施 |
| C公司 | 0.00 | 8,000.00 | 8,000.00 | 4.56 | 6.57 | 108.14 | 0.06 | 根据实际销 |
关联
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原2025年
度预计金
额 | 本次预计
新增金额 | 增加后
2025年度
预计金额 | 占同
类业
务比
例
(%) | 本年年初
至2025年
6月30日
与关联人
累计已发
生的交易
金额 | 上年实际
发生金额 | 占同
类业
务比
例
(%
) | 本次预计金
额与上年实
际发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
原因 |
品、
商品 | | | | | | | | | 售情况实施 |
| D公司 | 0.00 | 12,000.00 | 12,000.00 | 6.84 | 251.28 | 1,397.01 | 0.80 | 根据实际销
售情况实施 |
| 小计 | 30,000.00 | 20,000.00 | 50,000.00 | 28.51 | 2,696.96 | 28,049.30 | 16.00 | / |
合计 | 42,000.00 | 29,800.00 | 71,800.00 | / | 4,328.02 | 30,983.36 | / | / | |
注1:本次预计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9,800.00万元是对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注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沈阳
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性质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郑广文 |
注册资本 | 30,621.0771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08年6月24日 |
住所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甲-1号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
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
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
造,增材制造,3D打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 | 郑广文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 |
总资产 | 835,655.97 |
净资产 | 469,903.17 |
营业收入 | 303,956.79 |
净利润 | 16,500.87 |
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2、上海广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上海广川科技有限公司 |
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
法定代表人 | 郑广文 |
注册资本 | 5,398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9年4月3日 |
住所 | 上海市宝山区园康路8号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半导体机器人、半导体制造设备及其他自动化设备
及零部件的研发、销售、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在机器人、半导体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半导体机器人、半导体制造设备及其
他自动化设备、零件的研发和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 | 安川通商(上海)实业有限公司32.4194%;沈阳富创精密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32.4194%;上海优煦机器人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27.7881%;上海光启芯合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3731% |
主要财务数据 | 公开资料未披露广川科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3、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企业名称 |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
性质 | 事业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史泽林 |
开办资金 | 11,17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1958年11月 |
住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14号 |
宗旨和业务范
围 | 开展自动化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发展。先进制造模式与系统管
理技术研究开发;智能机器与系统研究开发;工业自动化技术
研究;系统工程与成套装备研究;模式识别与图象处理技术研
究开发;工业和水下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研制;无人潜航器和
无人水面艇研制;相关检测、认证和培训相关学历教育、技术 |
| 服务与学术交流;《信息与控制》和《机器人》出版。 |
主要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 | 中国科学院 |
主要财务数据 | 公开资料未披露沈自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4、沈阳聚德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沈阳聚德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
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刘天宇 |
注册资本 | 1,35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1997年5月20日 |
住所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6-1号(全部) |
经营范围 | 智能视觉产品生产。计算机软硬件、智能视觉产品、电子产品、
自动化设备、防盗报警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通讯设施的设计、
研发、生产、销售;安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子工程、
机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交通工程、管道铺设工
程、通讯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电话卡、充值卡及手机销售;系
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安防设备、机电设备及户外用品租赁;
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 | 刘天宇 |
主要财务数据 | 公开资料未披露沈阳聚德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5、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张劲松 |
注册资本 | 313,921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1997年4月8日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A区 |
经营范围 | 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
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
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
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 |
| 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 |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亿元) | |
总资产 | 5,534.38 |
净资产 | 2,654.91 |
营业收入 | 2,354.36 |
净利润 | 72.54 |
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6、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豁免披露关联交易具体信息,若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手的利益。公司根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填制《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审批表》,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上述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富创精密 | 公司原董事郑广文担任富创精密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相关规定,富
创精密为公司关联方。 |
广川科技 | 公司原董事郑广文担任广川科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15.1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条第(十五)项的相关规定,广
川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
沈自所 | 原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相关规定,沈
自所为公司关联方。 |
沈阳聚德 | 公司原董事胡琨元担任沈阳聚德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相关规定,沈
阳聚德为公司关联方。 |
北京电子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
15.1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条第(十五)项的相关
规定,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沈阳
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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