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60028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郑素贞)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股票代码:600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素贞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贺丞路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贺丞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2025年8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录.............................................................................................................................2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23,728,407股股份,占其公司股份总数的6.70%。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司法拍卖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权益。 二、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的司法拍卖事项外,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或拟发生股份增减等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29,96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9.7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2 02 924 根据青岛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 )鲁 执 号之二十一】、 《拍卖通知书(第一次)》【(2022)鲁02执924号】,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信息披露人所持上市公司129,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公司收到青岛中院《执行裁定书》【(2022)鲁02执924号之二十八】,裁定公司129,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上述财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买受人可持本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股票登记过户手续。解除公司的129,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的冻结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司法拍卖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129,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处于被冻结的状态。 除上述股票冻结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大恒科技股票不存在其他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素贞 签署日期:2025年8月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 (二)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大恒科技证券投资部。 www.sse.com.cn 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素贞 签署日期:2025年8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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