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002569):拟向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暨关联交易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维同创”)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拟关联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拟关联借款2,000万元,借款有效期为2个月。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为紧缺,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存在较大困及近期的资金需求,拟向方维同创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有效期为2个月。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出借人实际融资成本,借款利率(年利率)定为 5.00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合同文件。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1)方维同创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向全体董事通报了关联交易有关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智、刘锋、李红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2)董事会表决情况:2025年8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盛世广场投资大厦20层201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宝鸡财华智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出资额:1625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MADMMQ685E 成立日期:2024-06-0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方维同创系公司控股股东,截止公告披露日持有上市公司14.81%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方维同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2、资金用途:业务开展,补充资金流动性; 3、借款有效期: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年利率)为 5.00 %; 5、抵押及担保措施:无; 6、协议的生效条件:借款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完成各方应尽的审批程序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7、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业务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综合考虑了公司近期融资安排、市场利率走势等因素,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占用资金天数计息,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符合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借款系公司根据当前的融资状况及近期的资金需求而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向方维同创借款系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及时充实流动资金,降低流动性风险,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借款用途合理,有利于公司现金流的运转。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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