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301236):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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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05日 11:30:2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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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软通动力: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 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5-064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
持有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合计持有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软通动力”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FNOF Easynet(HK)Limited(以下简称“出让方”或“FNOF Easynet”)和CEL Bravo Limited(以下简称“CEL Bravo”),本次权益变动为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后,FNOF Easynet和 CEL Bravo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3.07%下降至 9.20%,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 出让方非 软通动力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45.27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22,360,000股。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 FNOF Easynet、CEL Bravo 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5年 7月 25日,出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FNOF Easynet(HK)Limited | 36,692,074 | 3.85%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22,360,000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45.27元/股,交易金额为 1,012,237,200元。
(二)出让方关联方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FNOF Easynet(HK)Limited和 CEL Bravo Limited与公司股东中國光大財務投資有限公司、赵勇存在关联关系,根据监管规则要求,计算减持比例时合并计算。
CEL Bravo Limited、中國光大財務投資有限公司、赵勇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三)本次询价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 28,600,000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序
号 | 股东名称 | 转让前持股
数量(股) | 转让前
持股比
例 | 拟转让股份
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
量(股) | 实际转
让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 转让后持
股数量
(股) | 转让
后持
股比
例 | 1 | FNOF Easynet
(HK)Limited | 36,692,074 | 3.85% | 28,600,000 | 22,360,000 | 2.35% | 14,332,074 | 1.50% |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FNOF Easynet和 CEL Bravo合计持股比例从 13.07%下降至9.20%,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 FNOF Easynet(HK)Limited | 住所 | Suite 3720, Jardine House, 1 Connaught Place, Central, Hong Kong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8/4 |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 CEL Bravo Limited |
住所 | 香港夏悫道 16号远东金融中心 46楼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1/11~2025/6/5 | | | | 权益变动过程 | (1)CEL Bravo于 2025年 1月 11日至 6月 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1.53%。
(2)FNOF Easynet于 2025年 8月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 2.35%,与
CEL Bravo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变动跨越 5%的
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 | | | 股票简称 | 软通动力 | 股票代码 | 301236 | | 变动方向 | 上升 □ 下降 √ | 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2.权益变动情况 | |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大宗交易与集中竞价交
易) | 1,455.47 | 1.53 | | | A股(询价转让) | 2,236.00 | 2.35 | | | 合计 | 3,691,47 | 3.88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询价转让 | | | | | |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来源 | 自有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银行贷款 其他 (请注明)
股东投资款 不涉及资金来源
不适用√ | | | |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FNOF Easynet(HK)Limited | 36,692,074 | 3.85 | 14,332,074 | 1.50 | CEL Bravo Limited | 87,854,022 | 9.22 | 73,299,338 | 7.69 | 合计持有股份 | 124,546,096 | 13.07 | 87,631,412 | 9.2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4,546,096 | 13.07 | 87,631,412 | 9.2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 2025年
7月 25日、7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
书》(公告编号:2025-061)、《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3)及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
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
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 是 否√ |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 28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未持有 软通动力首发前股份。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受让股数
(股) | 金额(元) | 受让股份在
总股本占比 | 锁定期
(月) | 1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640,000 | 345,862,800.00 | 0.80% | 6 | 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90,000 | 126,303,300.00 | 0.29% | 6 | 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90,000 | 112,722,300.00 | 0.26% | 6 | 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90,000 | 62,925,300.00 | 0.15% | 6 | 5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1,360,000 | 61,567,200.00 | 0.14% | 6 | 6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230,000 | 55,682,100.00 | 0.13% | 6 | 7 |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20,000 | 41,648,400.00 | 0.10% | 6 | 8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90,000 | 35,763,300.00 | 0.08% | 6 | 9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 620,000 | 28,067,400.00 | 0.07% | 6 | 10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 | 27,162,000.00 | 0.06% | 6 | 1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550,000 | 24,898,500.00 | 0.06% | 6 | 12 |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 | 18,108,000.00 | 0.04% | 6 | 13 |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60,000 | 11,770,200.00 | 0.03% | 6 | 14 | 成都富恩德同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 | 9,054,000.00 | 0.02% | 6 | 15 | UBS AG | 140,000 | 6,337,800.00 | 0.01% | 6 |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受让股数
(股) | 金额(元) | 受让股份在
总股本占比 | 锁定期
(月) | 16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30,000 | 5,885,100.00 | 0.01% | 6 | 17 | 上海敦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4,527,000.00 | 0.01% | 6 | 18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4,527,000.00 | 0.01% | 6 | 19 | 湖南诚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4,527,000.00 | 0.01% | 6 | 2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4,527,000.00 | 0.01% | 6 | 21 |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 70,000 | 3,168,900.00 | 0.01% | 6 | 22 |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0,000 | 3,168,900.00 | 0.01% | 6 | 23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 | 2,716,200.00 | 0.01% | 6 | 24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2,263,500.00 | 0.01% | 6 | 25 | 上海磬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2,263,500.00 | 0.01% | 6 | 26 | 厦门枫桥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2,263,500.00 | 0.01% | 6 | 27 | 北京悦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2,263,500.00 | 0.01% | 6 | 28 | 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2,263,500.00 | 0.01% | 6 | | 总计 | 22,360,000 | 1,012,237,200.00 | 2.35% | - |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华泰联合证券向投资者发送《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年 7月 25日,含当日)前 20个交易日 软通动力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 16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182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 46家、 证券公司 34家、保险机构 19家、合格境外投资者 13家、私募基金 68家、期货公司 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5年 7月 28日上午 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认购报价表》共 31份,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 2025年7月 30日 12:00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追加认购表》合计 15份,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45.27元/股,转让股份数量 22,360,000股,交易金额 1,012,237,200.00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华泰联合证券向本次获配的 28名受让方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华泰联合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认购报价表》46份。根据《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28家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最终确认转让的价格为 45.27元/股,转让股份数量 22,360,000股,交易金额 1,012,237,20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询价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指引第 1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 2025年 7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合计持有 软通动力 5%以上股份的股东 FNOF Easynet和CEL Bravo。
2、公司在保持合规独立性的基础上,适度关注了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及提醒其履行可能的信息披露义务。FNOF Easynet和 CEL Bravo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 软通动力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 软通动力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5日、2025年 7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 月 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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