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万年青(301111):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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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05日 16:25:1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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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粤
万年青: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11 证券简称:粤
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5-034 广东
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
公司股东合和投资控股(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广东
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股东合和投资控股(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和投资”),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公司近日收到合和投资的《告知函》,获悉合和投资于2025年8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95,000股,减持后合和投资持股比例由8.2173125%变更为7.6579375%,本次变动触及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合和投资控股(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之二2602房(自编:B7)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8月4日 |
权益变动过程 | 股东合和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5年8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
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股份89.50万股,持股比例由8.2173125%下
降至7.6579375%,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本次减持事项已按规定进 |
| 行了预披露,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 | |
股票简称 | 粤万年青 | 股票代码 | 301111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89.50 | 0.559375% | | |
合计 | 89.50 | 0.559375%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 1,314.77 | 8.2173125 | 1,225.27 | 7.65793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14.77 | 8.2173125 | 1,225.27 | 7.657937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2025年7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0),股东合和投资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0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 | | | |
| 公司总股本的3.00%。本次变动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7. 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亦未违反本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
三、备查文件
1、合和投资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
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