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603456):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1,159股,发行价格为38.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5.3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380,611.6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0,619,37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21)36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291,198股,发行价格为38.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71.4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562,925.9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8,437,045.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月13日出具天健验(2023)21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于2021年2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九洲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常熟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7月,募投项目“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百亿片制剂工程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开设的银行账号为1207011129200286824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将该专户中的余额54.7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山德士(中国)所属中山制剂工厂10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CDMO制剂项目”。 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500万元变更投向至“收购中山制剂工厂100%股权并增资项目”。其中股权转让款由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账户直接划转给交易对方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增资至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华(中山)制药有限公司,用于实施其CDMO制剂改造与扩建项目。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于2023年4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九洲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893.7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开设的银行账号为1910101040667789及19910101040333333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及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于2023年1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九洲药业(台州)有限公司、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工商银行台州椒江支行、农业银行常熟经济开发区支行于2023年1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降低资产负债率,有效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以及行业竞争力,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3月12日、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山德士(中国)所属中山制剂工厂10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CDMO制剂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500万元变更投向至“收购中山制剂工厂100%股权并增资项目”。其中股权转让款由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主账户(账户号:19910101040333333)直接划转给交易对方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增资至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华(中山)制药有限公司实施。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及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附件1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2024年7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注2]九洲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研发中心2025年上半年产能不饱和导致未达到预期效益[注3]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注4]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百亿片制剂工程投产后产能未完全释放导致未达到预计效益[注5]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万元的金额中包括了应付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故此处按扣除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938.06万元的净额列示 附件2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议案》,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6月30日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注2]公司于2025年4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本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6月30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注3]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74,000.00万元的金额中包括了应付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故此处按扣除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1,156.30万元的净额列示 附件3 变更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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