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九洲药业(603456):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05日 16:25:13 中财网
原标题:九洲药业: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456 公司简称:九洲药业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九洲药业60345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林辉潞王贝贝、周星
电话0576-887067890576-88706789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电子信箱603456@jiuzhoupharma.com603456@jiuzhoupharma.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0,955,100,867.7311,127,254,062.84-1.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710,471,563.768,536,673,816.752.0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870,947,333.222,764,279,820.313.86
利润总额650,314,797.16554,870,663.0417.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5,831,348.24474,988,640.4310.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525,849,368.85467,847,745.8012.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5,148,144.61319,524,099.69164.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25.54增加0.48个百分 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90.5311.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90.5311.32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3,67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31.88283,518,8120质押51,500,000
台州市歌德实业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4.5640,585,68000
花莉蓉境内自然人3.5931,904,26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未知2.0017,785,40700
林辉潞境内自然人1.9617,476,72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5113,426,306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4112,555,50100
罗月芳境内自然人1.3612,067,2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社保基金17052组合未知1.119,891,80000
何利民境内自然人1.008,928,56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为台 州市歌德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花莉蓉、林辉潞、     

 罗月芳、何利民四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花莉蓉、林辉 潞、罗月芳、何利民属于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 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 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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