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时间:2025年08月05日 18:11:01 中财网
原标题: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5-101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内已无余额,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1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31,446,011股,发行价格为 47.51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3,999,982.61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264,150.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735,831.6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231号)。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5月10日,公司、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及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21日,公司终止了与招商证券的原保荐协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将承接原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年6月29日,公司、上海精测、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的3号楼和5号楼及对应地下部分区域调整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建设开发,并以自有资金全额置换上述调整区域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14,798.74万元及其对应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日测算为准),同时变更相关承诺。置换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上海精测,项目总投资约为1.82亿元。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3年8月29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变更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2024年8月6日,公司、上海精测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名称账户名称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上海精测半 导体技术有 限公司1219300863109180活期存款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金额投入金额(含利 息收入)投资进度节余金额
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 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7,987,443.86166,620,280.15112.59%0
注:“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大于100%,系公司将该项目产生的利息1,863.28万元投入了募集资金项目中。

“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内已无余额,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将对该项上海精测及广发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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