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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朋医疗(30075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0:01:17 中财网
原标题:爱朋医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53 证券简称:爱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5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5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3号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凝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2人,代表股份45,157,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2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7,525,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7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8人,代表股份7,631,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4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8人,代表股份1,714,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140,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7人,代表股份573,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4%。

3、公司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本议案总表决情况,王凝宇先生、张智慧先生、王利仲先生、李浩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王凝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4,66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22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1.02《选举张智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4,665,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222,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180%。

1.03《选举王利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4,668,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22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578%。

1.04《选举李浩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4,637,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9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494%。

2、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本议案总表决情况,孔祥勇先生、侯利阳先生、陶宏迅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孔祥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4,636,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92,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911%。

2.02《选举侯利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8.84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93,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489%。

2.03《选举陶宏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4,637,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9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494%。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9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0%;反对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弃权 24,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8,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810%;反对 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78%;弃权24,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12%。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 4.01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 7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5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1%;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8%;弃权 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7,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599%;反对 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37%;弃权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64%。

议案 4.02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 7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5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1%;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2%;弃权 5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7,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599%;反对 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2%;弃权5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39%。

议案 4.0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 7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8%;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2%;弃权 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7,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774%;反对 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2%;弃权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64%。

议案 4.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 7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85,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3%;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2%;弃权 22,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2,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93%;反对 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2%;弃权22,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45%。

议案 4.05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 7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8%;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2%;弃权 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0%。

同意 1,607,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774%;反对 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2%;弃权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64%。

议案 4.06 《对外投资制度(2025年 7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50,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9%;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1%;弃权 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7,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541%;反对 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95%;弃权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64%。

议案 4.07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 7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5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6%;反对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弃权 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7,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716%;反对 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20%;弃权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64%。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52,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8%;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2%;弃权 55,5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9,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824%;反对 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2%;弃权55,5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15%。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金剑律师、何梦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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