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控赛格(000068):仲裁进展暨收到《增加仲裁申请书》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5-41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进展暨收到《增加仲裁申请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审理阶段; 2.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2,396.246万元; 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案件进展情况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就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控赛格”)及子公司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奥原”)签订的《七台河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投资合同》所产生的纠纷问题,向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七台河仲裁委”)申请仲裁。有关本次仲裁案件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关于仲裁进展暨收到<反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9)。 2025年8月4日,公司收到七台河仲裁委邮寄的《增加仲裁申请书》。 二、增加仲裁申请书的基本内容 申请人: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高帆;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城公路3号; 被申请人: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现已更换为秦军平);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被申请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卫炳章;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兰竹东路6号。 (一)增加仲裁请求: 因申请人和二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七台河仲裁委已经受理,经调查因二被申请人的原因给申请人造成了大量的经济损失,所以现申请人在原仲裁请求的基础上申请增加仲裁请求如下: 1.请求裁决二被申请人自收到 5,000万元之日起至返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损失(按照五年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1,017.5万元(暂计算至2025年7月22日); 2.请求裁决二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线路迁移、场地平整项目测量费、办公室装修、造成咨询费、迁拆补偿费、评估费、办公室取暖费等一切损失:1,378.746万元; 以上增加的仲裁请求合计金额为:2,396.246万元; 3.其他依法应由二被申请人承担的损失赔偿等责任。 (二)增加仲裁的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本次增加仲裁无新增事实与理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增加仲裁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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