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000905):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时间:2025年08月06日 09:55:45 中财网
原标题: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1、新设投资厦门海新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国际) 2024年 12月,公司与 PSA Northeast Asia Supply Chain Pte. Ltd.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合资设立海新国际,其中公司持股 80%,但未实际出资。海新国际在公司持股期间并未实际开展任何经营活动,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方控制,因此计算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2、转让海新国际 80%股权
公司于 2025年 3月 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向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海新国际 80%股权。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方控制,但交易方向分别为出售和购买,因此计算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 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25年 8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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