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300327):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2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8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8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网络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A座上海虹桥国际会议中心2层八号厅; 9、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3、上述提案1.00、2.01、2.02、2.09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提案3.00、4.00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 6 名, 独立董事 4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针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9:30— 11:30,13:00—16:30(传真或信函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6:30,以公司接收或签收时间为准)。 3、 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3号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 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6:30,以公司接收或签收时间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3号 联系人: 潘一德、徐洁敏 电话: 021-61219988 传真: 021-61219989 邮编: 200335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27 2、投票简称:中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股。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附注: 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8月21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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